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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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4 |
招标代理: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总队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安剧院营区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安剧院营区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M-****-****-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文荣 项目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餐饮服务 |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总队某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安剧院营区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安剧院营区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M-2019-0100-A0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总队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简要技术参数 |
分包控制金额(万元) |
项目名称及预算 |
1 |
餐饮服务 |
12个月 |
按照招标人要求为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和临时任务加餐。 |
70 |
国安剧院营区餐饮服务项目7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5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2.6 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需携带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15号招待所3楼会议室(原京武宾馆)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现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