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医疗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资格后审,网上电子投标) 标段编号:YXS20180901806、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宜兴市医疗中心已由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投资许(2017)4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陶都城镇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标段:宜兴市医疗中心医梯、客梯采购及安装 、二标段:宜兴市医疗中心自动扶梯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电梯采购、安装并调试等。 2.2交货地点: 宜兴市医疗中心内,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人公告后承包人立即进场做好配合工作,自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及时进场配合施工,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书后的60天内备足所有货品,送到现场的具体时间和数量由发包人提前10天通知,安装工期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2.4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约2300万元;二标段:约780万元。 2.5标段划分: 2个标段。 2.6质量及检验要求:(1)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接受宜兴市市场监督局监督,通过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分院监检,取得电梯监检报告及电梯使用登记标志。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发包人提供未经使用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全新设备。 2.7验收: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承包人投标文件的承诺,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由政府规定的相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能。 2.8主要材料设备参照(或相当于)下列品牌 医梯、客梯、自动扶梯:蒂森克虏伯、迅达、上海三菱、通力、天津奥的斯、日立(HITACHI) 注:除以上明确的品牌外(不接受贴牌),欢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产品参加,但必须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并附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并证明所投品牌的技术需求和性能与参照品牌同档次或高于参照品牌档次,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并在答疑中公布后才可填入投标文件响应表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9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1个标段,已被推荐为上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只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为:按标段顺序。每个标段中的相关参数按标段顺序分标段抽取,分标段评审。 3.8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经销商应具备制造商对本工程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制造商与销售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只接受制造商投标。如同一品牌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取消该品牌所有经销商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2月 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12月10日08时40分,地点为 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陶都路125号)开标一室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符合性检查须提交的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文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 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5.4其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席开标会。 注: 1、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于开标符合性检查后存档。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合同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为中标价的20%,支付预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出具中标价20%的银行保函。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70%(含20%预付款),同时退还中标价20%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竣工结算送住建局审计科接收后付至中标价的97%;余款在审计结束且质保期满后付清(具体付款按宜兴市政府相关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准)。 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本公告附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 年11月11日至 2019年11月18日,本公告为第 2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宜兴市陶都路115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510-81730262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环科园岳东路1号 邮 编:214200 联 系 人*** 电 话: 13921337516 2019年11月11日 注: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相关操作要求详见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通知”区“企业诚信库操作须知”及“下载中心”区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