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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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2 |
招标业主: | 南京大学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校区西南楼维修加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校区西南楼维修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ANJ******-**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鑫磊、辛丝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大学 校区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南京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西南楼维修加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西南楼维修加固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ANJ190831-01S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1.1 标段名称: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西南楼维修加固改造工程 | |
1.2 工程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 | |
1.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1.4 建设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 |
1.5 结构类型: 砖木结构 | |
1.6 工期要求: 380日历天 | |
1.7 工程合同估算价: 3125.674177万元 | |
1.8 招标内容: 改造修缮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其他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 | |
1.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1、2层内部空间格局基本保持不变,3层拆除部分纵墙,采用钢结构支撑,屋架层局部调整和加固,尽可能提供屋架层的使用功能。屋面望板采用揭顶大修的方式全部更换,修复并整修外墙。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1.10 工程规模: 改造修缮面积:8574.42 m2;控制器:1 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1.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1.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25.6741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8:12 至 2019年12月02日 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2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22.190.243.45/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一楼) 1221-1开标室仅供本项目现场观摩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 资格审查办法 | ||||
1.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1.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
***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 | ||||
a. 项目负责人***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
c. 项目负责人***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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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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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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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11月11日18时12分到 2019年11月18日18时12分为止 | ||||
四.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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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