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11.10招标公告 >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10 标签: 山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10
招标代理: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山西省
内 容:  ************受***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SXSH-****-*** 项目联
 
招标公告正文
 
 

  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SXSH-2019-2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大同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基于追溯技术的资产管理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小写):¥15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叁仟元整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磋商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11月1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四、其它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3、联系电话***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叁佰元整 (¥:300.00元/包),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

4、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纳税或完税证明的凭证复印件;

   6、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供应商最后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7、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对供应商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社会信用体系查询(报名期限内):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查询;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注1: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套(按顺序装订成册)。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枢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永和路绿地世纪城一期北门A067号商铺)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报价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报价无效。

2、采购货物中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采购货物中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要求。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

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4、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所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6、小、微企业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8、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