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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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9 |
地 区: | 甘肃省 |
关键词: | 监理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庄建发〔2019〕436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庄浪县城区,包占迎宾北路、寺坪巷、夹城巷、武装部巷道的雨污水管道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
迎宾北路:在距道路中心线东侧1.80m处敷设d600钢筋混凝土雨水干管159m、d400钢筋混凝土雨水预理管175m,d300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140m,配套A10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1座、1350×8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座、单篦雨水ロ14座;将位于道路中心线下的原有d800雨水管道变更为污水主管道,敷设d300钢筋混凝士污水预理管87m,配套1000X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7座、1350×800铜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拆除原有排水明渠653m,新建混凝土道牙1260m,完成车行道路面拆除及恢复2612m2,末开挖部分铺油罩面2641m2
寺坪巷:在距道路中心线东侧1.2m处敷设DN600HDPE雨水干管290m、DN400HDPE雨水预埋管93m、DN300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50m,配套A10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13座、1350×8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座、单篦雨水ロ12座、多篦雨水口4座;在距道路中心线西侧1.2m处敷设DN400HDPE污水干管303m、DN300HDPE污水预埋管52m、配套A1000钢筋混疑土污水检查井25座,1350×8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座;新建混凝土道牙662m、完成车行道路面拆除及恢复2350m2,拆除12m电线杆5基,改建给水检查井4座、热力检查井2座、电力检查井1座。
夹城巷:在距道路中心线南侧1.2m处敷设DN600HDPE雨水干管(含预埋管)97m、DN300HDPE雨水口连接管17m,配套A10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3座、1350×8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査井1座、单篦雨水ロ6座;在距道路中心线北侧1.2m处敷设DN400HDPE污水干管75m、DN300HDPE污水管4m,配套A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座、1350×800钢筋混土污水检查井1座;新建混凝土道牙204m、完成车行道路面拆除及恢复801m2,修建挡土墙36.3m。
武装部巷道:在距道路中心线西侧1.2m处敷设DN600HDPE雨水干管70m、DN300HDPE雨水ロ连接管10m、配全A1000矩形钢筋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座、1350×800矩形混凝土检查井1座、单篦雨水ロ4座;在距道路中心线东侧1.2m处敷设DN400HDPE污水干管59m、DN300HDPE污水管4m,配套A10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3座、1350×800钢筋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座。
3.项目建安费:414.26万元。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
监理:本项目施工图内全部工程监理服务。
6.资金来源:地方自筹。
7.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二个施工标段,选择二家中标单位。
8.计划工期:总工期240天。
开工日期:2020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20年11月9日。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贰级)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
4.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并且从事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作;监理员1人,须具有监理员岗位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9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19 年11月13日 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点击该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请于 2019 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将施工《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备案登记表》原件(2 份)、《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原件(2 份)、监理标段《建设工程监理投标人资格备案登记表》(A3 双面打印)、《平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规范投标承诺书》、投标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及项目履约能力,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4.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6211805264490003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投标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项目编号:ZLJY-2019179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投标时填报清楚所投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庄浪县建设大厦3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丰泽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座 机: 0933-888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