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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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长阳镇政府温庄子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长阳镇政府温庄子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编号:GCST-BJZC-Z***** *. 采购人名称:******长阳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长阳镇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关键词: | 政府 |
1. 项目名称:长阳镇政府温庄子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2. 项目编号:GCST-BJZC-Z19031
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人民政府
4. 采购人地址:***
5.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9. 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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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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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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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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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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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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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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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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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镇政府温庄子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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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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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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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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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镇政府温庄子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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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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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
11.查阅及购买磋商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法人代表授权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审查全部合格后,方可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期(近三个月)税收有效票据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或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12.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10:00-11:00至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13.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外亮甲店1号恩济西园10号楼西三门336室,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可根据情况选择购买文件。
1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5.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16.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号 昊天假日酒店十一层
17. 项目联系人:葛龙宇 联系方式***
18.项目批复文号:房财政采(2019)449号
北京国储思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