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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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8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 施工招标公告 一、阳光交易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改造工程 |
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
施工招标公告
一、阳光交易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二、阳光交易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茅山风景区景区范围内
2.2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 730565.48 元。
2.3计划工期: 3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
2.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茅山景区印宫景观维修、改造工程(阳光交易)
2.7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支付审定价的30%(施工过程中不支付任何款项),距第一次付款满六个月后再付审定价的40%,第二年春节前一个月内付清余款(按国家规定应保留5%的质保金继续保留)。
中标人需在中标结果公布后48小时内将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金额为招标控制价的30%(安全、民工工资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10%,工程保证金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无息退还,若48小时内未缴纳或者未足额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及踏勘现场后,应认真阅读,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招标文件发放之日起 1 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
三、阳光交易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①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⑨企业动态核查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不达标的;(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注:只核查报名所用资质。
⑩、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需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1日)需在国家5A级景区内有过类似的施工业绩;
3.2其他条件
1.开标时拟派项目经理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必须到场。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金;
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四、阳光交易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原件);
(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7)依据镇政办发[2016]42号文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本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管理手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外地施工企业应出具镇江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信用管理手册》或在镇江地区缴纳的有效期内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金;(原件)
(8)投标人需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1日)需在国家5A级景区内有过类似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缺一不可);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本次资审时所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均以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格审查原件为准,如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阳光交易评标细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方法。
六、阳光交易定标方法
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且经评审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报价除外),将其推荐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二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第三低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报价都为最低且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说明:
(1)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若明显低于控制价,投标人须向评标委员会就让利部分理由及降低成本的措施作出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解释合理方可进一步评标,如评标委员会认为解释不合理的,可以认定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作无效标处理。
(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不作为评标依据,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5)评委意见不一致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中标单位的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阳光交易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 2019年 11月 08日至2019年 11月 12 日(报名截止日)。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300元。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年 11月13日(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9年 11月 14 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18日上午10时30分(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茅山风景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1楼。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阳光交易报名
报名需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额收据)、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1月01日)在国家5A级景区内类似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报名需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加盖法人章及法人签字);
3、授权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4、法人(持身份证)必须到场签署阳光交易项目承诺书(法人自带公章)。
报名地址:***
潘工:17315716002
九、阳光交易其他:(无)
十、阳光交易联系方式***
招标人:句容市茅山创业旅游有限公司;潘工:17315716002
招标代理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黄工:18851128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