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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至宜庆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8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8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叙州区**江大道至宜庆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已由***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FGQB-****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路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至宜庆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19-511504-78-03-396492】FGQB-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F(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19-511504-78-03-396492】FGQB-0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2.2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80000万元。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市政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城南路一期主线、二期宜庆连接线、凤凰立交三部分的市政道路、桥涵、匝道及附属人行道、绿化、亮化、照明、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道路总长4.03Km,其中主线道路3.43 Km,双向6车道,路宽36m;连接线段道路0.6 Km,双向4车道,路宽20m,桥梁2座和涉及周边部分村道改造;凤凰立交6.66km,匝道路宽9.5m,长2.061 Km,地通道长69m,2条慢行系统长1.97km,路宽7m,包含长1.351 Km两座桥梁(具体实施内容以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至宜庆路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建设融资(EPC+F)。
2.4计划总工期: 18个月 。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及以上标准 。
2.7项目运作模式:由中标总承包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工程施工。项目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移交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维护管理质保期内,缺陷责任期内由中标总承包人负责),宜宾戎州金成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分4年5期支付本项目工程建设前期相关费用、工程建设建安费用及其他费和相应利息等 。
2.8工程费、勘察设计费及投资回报:由(1)建筑安装工程费及设备采购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依据计算,招标限价按不下浮设定,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按中标结果执行;(2)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80%作为招标限价,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按中标结果执行;(3)工程余款资金利息和履约保证金资金占用费均按年利率8%(单利)作为招标控制上限,由投标人自主决定下浮比例,具体按中标结果执行。以上内容由叙州区审计部门根据中标结果及签订的合同进行审计(预算阶段按叙州区国资金融局审核结论执行),并按审计结果执行 。
2.9使用费用的支付: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各方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负责勘察设计与施工需具备下列勘察设计与施工资质:
3.2.1勘察设计方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2.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②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③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4.2勘察负责人***
3.4.3设计负责人***
3.4.4施工技术负责人***
3.4.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1)勘察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测绘、岩土等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设计管理机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款:相应专业配套完整(具备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等人员),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管理机构按项目开工实际情况配备相关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且应满足以下条款:除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外,其他人员均需具有上岗证 。
3.4.5其他要求: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3.5财务要求:不提供。
3.6建设投资方式:以“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的方式进行,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工程建设资金按“建设期+4年”模式进行支付,即建设期18个月,回购期4年 ,建设期内不付款、不计息、不计投资回报。
建设期:从项目开工令颁发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3.7建设投资建设组成:
建设费用=工程建设费+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费用(含税)+工程建设其他费+资金占用费,其中:
A、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建设各阶段经叙州区财政投资评审相关部门审核确定的价格。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B、建安工程费(含主要材料和设备购置费用[含税]):根据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相关依据,按中标人的中标费率计算,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C、工程建设其他费:工程建设过程中除工程费用、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费用之外的,实际发生的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
a、勘察设计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按中标人投标时承诺的下浮比例计算,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
b、建设管理费:根据财政部财建[2016]054号文件,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
c、工程监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
d、其他费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已构成各项实际支出的费用等,按相关文件规定计算费用,预算阶段以叙州区国资金融工作局评审结论为准,决(结)算阶段以区审计部门出具的评审结论为准 。
D、资金占用费:Σ资金占用费年利率8%(以投标人中标下浮费率为准)×当期实际占用资金额×当期资金占用时间(天;按365天为一年)。
a、资金占用费利息已包含融资利润 。
b、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占用资金分段计算,利率以中标利率为准(单利)。计算资金占用实际天数时,一年按365天计算。建设期内不计算资金占用费 。
c、当期实际占用资金额:指当期应付而未付的建安工程款金额 。
d、当期资金占用时间:本次招标项目中打捆的各子项目资金占用时间单独计算,以本次招标项目中打捆的各子项目建设期满的次日起至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完该子项当期建安工程费(含税)的当日止。
3.8根据《宜宾市叙州区区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投融建管理办法》,要求中标总承包人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以实现工程投资及建筑业产值和税收必须全部在宜宾市申报和缴纳,其中,产值和税收的80%必须在宜宾市叙州区申报和缴纳。如中标总承包企业采用在工程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其履行总承包合同的责任和后果,母公司全部承担其连带责任(依据住建部2019年1月3日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1-12 09:00 至 2019-11-17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ibi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2-02 09: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特别提示事项: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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