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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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
公示简要说明:嵊泗县2020年度海洋环境监测项目,主要继续对嵊泗近岸海域开展海洋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共布设水质站位21个,沉积物站位9个,生物站位10个。海水水质监测一年开展4次,分别于3月、5月、8月和10月进行;沉积物监测1次,在8月进行;海洋生物监测2次,在5月和8月进行;海洋功能区环境监测;海洋垃圾监测;应急监视监测。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一、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1263923061
三、 采购项目名称: 嵊泗县2020年度海洋环境监测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20191108 | 嵊泗县2020年海洋环境监测项目 | 1 | 500000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1、根据例年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和浙江省海洋环境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对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海洋功能区环境、海洋垃圾、应急监视进行监测,以期掌握嵊泗海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摸清主要污染源和潜在的环境风险,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2、例年来,此项工作实施主体为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实施单位为嵊泗县海洋环境监测站。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后简称嵊泗分局)。由于嵊泗分局目前没有能力开展此项工作,需要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购买监测服务。本项目如继续聘请原实施单位嵊泗县海洋环境监测站承接监测任务,能保证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保证此项工作的延续性。 3.根据县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签订的《共建嵊泗县海洋环境监测站协议书》,拟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嵊泗县海洋环境监测站采购2020年度海洋环境监测服务。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嵊泗县海洋环境监测站
2、拟定供应商地址
嵊泗县菜园镇小平头村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200万以下项目不再要求进行专家论证,以及此次采购沿用多年来实施结果,因此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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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