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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宅村路灯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8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葛宅村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 一、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葛宅村民委员会的葛宅村路灯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关键词: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葛宅村路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JSJY1110002000995001001
一、招标条件
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葛宅村民委员会的葛宅村路灯建设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法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葛宅村内
2.1.2合同估算价:35万元
2.1.3招标规模:葛宅村道路长约1300米。在道路南侧安装8米单臂路灯30组,10米单臂灯3组
2.1.4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通知书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路灯建设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必要的合格条件
3.1本次招标施工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①中标后项目负责人不得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人承诺书)。对于做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②项目负责人***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①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 号文、苏清办【2013】10 号、连清办【2014】4 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 号、连清办【2015】6 号、连清办(2015】9 号、连清办(2015)15 号、连清办[2016]2 号、苏清办【2015﹞9 号、苏清办【2016】7 号、连清办【2017】5 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 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
④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
⑤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件:投标企业参加建设工程投标前,应自觉、主动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⑥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 “连建管【2018】215号”文。
⑦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⑧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⑨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点击“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地点为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进入投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再重新确定。
7.3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摇号机直接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摇号机直接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用摇号机直接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5%)。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葛宅村民委员会                                                 
邮政 编码: 222300  
经   办   人:葛志超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东海县富华西路68号御府4#楼1-406                      
邮  政  编 码:222300    
经     办        人: 李景民     
联    系    电   话: 18052315588/0518-87895588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二副共三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及资格审查材料)。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携带网络投标CA密码锁进行网络投标文件解锁,开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按规定递交网络投标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开标现场并同时递交密封后的投标备份文件,投标备份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主决定。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说明
投标人请到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限额平台专用投标制作软件”,并下载CA锁驱动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4、如果您是第一次在东海县进行限额以下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登录网站: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黄桂松
15896100880
叶工
1665274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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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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