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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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2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各供应商: **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受*********分院委托,就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分院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预算:**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关键词: | 电梯 医院 |
各供应商:
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受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委托,就电梯维保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期限:一年
项目预算:35 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能提供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2019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供应商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
(1)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维保三星级以上(含三星)资质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电梯维护保养人员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权威部门考核认定并取得电梯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南京市区须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或常驻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②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1月8日09时00分到2018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姓名手机邮箱)、营业执照副本,请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2)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盖章后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hollyzbzy@artall.com),并提供word版开票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邮件发送完毕请电话与我司确认,如未确认出现报名资料未收到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
以上资料提供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五、现场考察
有意参加磋商者,可以堪查现场,详细了解现场情况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供应商提交勘查申请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通知具体时间。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14时5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七、开标文件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14时5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20楼2028(开标室)
八、其他
本次磋商的评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1)保证金金额:定额收取7000元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汇入如下账号(且能确认到帐)
收款单位: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银行帐户: 527460884999
对于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担保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本次招标,根据成交价格,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3)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本次采购产生的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制约和保护;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南京市浦口区中心医院)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弘业国际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