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19.11.08招标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新建公共绿地及地下车库工程主体劳务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新建公共绿地及地下车库工程主体劳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8 标签: 上海市招标 绿地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8
招标业主: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经理部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 招 标 书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 *.*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具备五证并与我司有相对稳固的**关系和良好的**经历,具有相对的信誉和相当的实力。 *.*.*劳务队伍自身必须具备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
关键词: 绿地
 
招标公告正文
 






招 标 书
第一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
1.1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1.1.1劳务队伍必须具有劳务分包资质、具备五证并与我司有相对稳固的合作关系和良好的合作经历,具有相对的信誉和相当的实力。
1.1.2劳务队伍自身必须具备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1.1.3劳务队伍必须具有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劳动力并保持相对稳定,队伍素质具备相当程度,不得私招乱雇,随意进退场。
1.1.4劳务队伍在与我公司合作经历中曾发生过被中途退场,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与公司发生纠纷,拖欠劳务工资的情况,不予考虑招标。优选在公司综合评分前三名以及综合实力前五名的劳务队伍。
1.1.5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地方各项规定并办理各项证件(包括就业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婚育证、暂住证、特殊人员上岗证、出入门证等)。
1.1.6其它有关资质方面的资料。
1.2、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劳务分包项目的投标。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青浦区徐泾镇蟠龙“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新建公共绿地及地下车库工程。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古镇,其东至蟠文路,南至崧泽高架,西至沈海高速,北至双联路。;
2.3、概况:本工程位于青浦区徐泾镇崧泽高架以北、沈海高速以东地块内。主要包括社会车库、配套建筑、文化展示及游客中心、体育中心、地下连通道、6个景观桥及上覆景观绿化。其中地下新建 3 个车库,总建筑面积为 50000m2,地上新建配建 13 个单体,建筑面积约为 5156.86m2,总建筑面积约55156.86m2.(本次招标不含体育中心、连通道)
2.4工期:整体工程完工31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人员安排需满足招标人总施工计划及节点计划要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罚款5万元。
2.5工程特点
工程重、难点
(1)本工程大面积无梁板施工,板厚300-800,均为高支模,架体施工难度大,柱帽模板施工难;
(2)地上配建分散,塔吊无法全部覆盖,部分区域需汽车吊及人工搬运配合
(3)地上硬景分散,造型复杂,定位及尺寸控制难度大
文明施工措施要求高
(1)现场要求必须工完场清
① 将采取全封闭式施工,垃圾由专人清理;
② 在主要进出大门口设置车辆冲洗池,组织专人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配备足够保洁人员,确保大门口和周边道路的干净整洁;
③ 大门口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门口设置警卫,车辆进出大门有门卫指挥,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④ 选择性能优良的设备与施工工艺,进行夜间施工时,禁止鸣喇叭,钢筋下料不应直接倾倒,要用吊车将钢筋起吊就位,将施工噪声控制在60分贝的允许的范围内;
⑤ 注意对工地上粉尘的控制,对道路安排专职人员经常进行洒水;
⑥ 晚间照明灯光避免向居民住房直接照射;
⑦ 施工用废泥浆及时外运,保持场容整洁,不允许直接将泥浆或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道中。
⑵ 防止扰民措施
为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得到当地居名的支持与谅解,我们重视环境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我们对本地区的周边环境有信心做好协调工作。进场时做好与周边的环保、环卫、交通、管线、地区政府、警署及街道居委等建立良好关系,成立联合协调小组,具体聘任他们的有关人员为我们作好施工协调、顾问工作。定期召开施工周边关系协调例会,为顺利施工创好外部环境。
近年来,我司在上海市进行了大量的工程项目建设,并以创建市、区文明标准化工地作为坚持不懈、孜孜追求的目标,得到了上海市的区、街道、环保等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并取得了相当优异的成绩。
⑶ 防止民扰措施
协助业主对周边环境进行协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与居委会进行协调,经常与周边居民进行共建工作,搞联欢,并且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于居民来访、信访的事件要做到谨慎对待,及时处理,给居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2.6、 机械
招标人提供塔吊垂直运输机械,各投标单位必须自备的机械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用电规范要求的钢筋加工机械(钢筋弯曲机、切断机、三级钢调直机、拉直机、电焊机、对焊机、直螺纹套丝机、电渣压力焊机等)、符合规范要求的三级配电箱(配电箱必须涂刷成黄色,按照甲方CI要求配置)、小型机械设备及工具、砂浆搅拌机、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混凝土抹平用的滚筒、刮尺和机械抹光机、手推架子车、翻斗车、各类劳动车、切割机、电锯、台刨、台锯、手提台锯、手提电动压刨机、水泵、皮管、电钻、电焊钳、割嘴、对拉螺杆、布料机、铁锹、泥桶、线锤、刮尺、靠尺、钢卷尺、手拉葫芦、打气桶、切割片、钻头、锯片、扳手、机械润滑油、机油、滑轮等。以上自备机械的管理及维修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所有机械及设备油漆必须刷新处理。切割机、电锯、台刨、台锯、手提台锯、手提电动压刨机必须配置有钢质防护罩。
2.6、材料:招标人仅提供钢筋、混凝土、模板、木枋、周转架料、预埋铁件用钢材等招标清单中已列明由招标人提供的主材。
2.6、人员:需根据招标人计划进行人员安排;项目根据劳务分包单位实际现场执行情况确认具体工作范围,最终工作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现场情况简介
3.1 现场规划: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支撑体系采用盘扣的常规体系。模板系采用木枋、层板体系;钢结构复合楼板浇筑底部加固方式根据招标人技术方案执行。
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项目分办公区和生产区二个区域(3个地库各自相距较远,细分为3个施工区域),各区配置必须的临时施工道路和相应的排水设施.
3.3现场机械配置:现场配备塔吊用于垂直运输,配备二级配电箱供使用,钢筋及木工车间由招标人指定位置并负责搭设,机械由投标人根据工作需要自备:如钢筋加工机械(钢筋弯曲机、切断机、三级钢调直机、拉直机、电焊机、对焊机、直螺纹套丝机、电渣压力焊机等)、施工照明设备(招标人仅提供公共部位照明,其余投标人自行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灯泡的购买和更换,照明灯具必须是安全节能灯具)、小型机械设备及工具、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动器、混凝土抹平用的滚筒、刮尺和机械抹光机、手推架子车、翻斗车、切割机、电锯、台刨、台锯、手提台锯、手提电动压刨机、水泵皮管、对拉螺杆(包括止水螺杆)、砼布料机、抽水水泵等。以上自备机械的管理及维修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所有机械及设备要求全新,油漆涂刷处理,颜色由项目部指定,油漆费用自理。切割机、电锯、台刨、台锯、手提台锯、手提电动压刨机必须配置有钢质防护罩。购买符合上海市新标准的三级配电箱及安全节能灯具(配电箱必须涂刷成黄色),且应满足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要求(项目代购,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机械设备自行配备接油盘。以上自备机械的管理及维修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生活区设置:由招标人提供住宿,中标人需严格执行招标人针对生活区管理的相关规定,否则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且无需得到中标人认可。
第四条 招标要求
4.1本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4.2拟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新建地下车库工程主体结构及脚手架等工程。
图纸中涉及的基础工程的底板、垫层、基础、砖胎模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模板、钢筋、砼、工程桩处理、结构中预留洞(包含结构、建筑、机电图纸中明确的永久洞口、临时洞口预留及临时洞口后期支模、混凝土浇筑。洞口施工过程中按总包要求留置单排双向钢筋)部分室外景观硬景结构及零星工程等。
(2)金结电焊工程;
(3)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主体结构边界线2米范围内;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材料用工、抽排水等);
(4)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及其他部分的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务分包人自用材料的卸车、倒运、码放、清理及其他配合用工,以及完工后将各类材料的堆码至指定地点,施工场地范围内材料二次搬运、清理、配合退场,自行施工区、自行车间工完场清,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工程等工作(满足政府、业主及招标人要求的文明施工);
(7)所有的完成上述工作所需配合工作;
(8)施工过程中的业主指令、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等以及其他零星工程
说明
1)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竣工验收合格的全过程承包模式。本工程除钢材、商品混凝土、模板、预埋铁件、砖、水泥、黄砂、碎石由招标人提供外,其他所有辅材及机械均由投标人提供,中标人按图纸计算,超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2.1、砼工程: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砼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包括:
1)、砼后台上下料,二次转运,场地清理,配合泵车就位,冲洗车辆,搭、拆、移运输砼和浇捣范围内所需的临循环交叉道板、马凳和架子,安放移动溜子、泵管支架(水平及竖向)、泵管接拆清洗、清理模内杂物、浇水湿润,砼传递、转运、翻锹、捣实、抹平、控制标高、养护、楼层清理、设置分仓缝;垫层施工含人工清土及砖胎膜内外的土方人工回填;
2)、施工缝后浇带、地墙与主体结构连接凿毛清理,凿子制作,配合测捣砼标高
3)、成品保护,指定专人配合试验员取样送检;若配合不利,总包有权另指定专人,工资从劳务工程款扣除;
4)、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应确保砼不渗漏,如因砼振捣不密实导致渗漏必须修补至符合要求且发生的费用自理;
5)、钢筋上砼浆清理;
6)、不得浪费砼,砼浇筑收尾时,泵车料斗中回落的砼必须利用,砼浪费的费用将从投标人扣除;
7)、墙脚缝隙、钢结构柱脚灌浆封堵,浇捣后落地浆清理、浮浆处理,待模板拆除,周转料具运至其他楼层后两天内需将砼渣及其它垃圾清理至地面指定堆场,使整层楼面干净;
8)、砼结构尺寸的纠偏、整改工作以及爆模、爆管处理(打凿、清理及垃圾外运,修补工作等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处理或置之不理,由招标人另行安排其他人完成此项工作,则相关费用应从投标人的结算款中相应扣除。)爆模、爆管处理要求在混凝土浇筑完成7天后进行,不允许在混凝土强度未达到的情况下对爆模、爆管部位进行凿除,爆模凿除应满足观感及相关质量要求。
9)、以上内容费用均保含在清单报价中,不另外增加费用。
4.2.2钢筋工程: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钢筋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包括:
1)、按施工设计图纸和国标国标16G101规定的钢筋制作绑扎等所有内容;
2)、制作:翻样单按总包要求期限提前报总包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钢筋进场按建设单位及总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材料员收料、卸料(不分机械或人工到指定位置)、搬运、堆场整理、车间清理、机械就位、操作台搭拆、钢筋除锈、平直、切断、钢筋搭接焊、对焊、电渣压力焊、套筒直螺纹连接(满足规范验收要求,钢筋直径16以上用套筒)、内部套丝、钢筋套丝(钢筋套丝端需切平头)、现场转运及安装)、弯曲成型、桩芯钢筋托板下料焊接、余料二次利用、分类堆、码挂牌、清理废料、垫块制作。
3)、绑扎:车间取料、钢筋绑扎用扎丝自备、现场以内垂直与水平运输、钢筋调整、纠偏、绑扎(底板要求满扎)、插筋、水平扎丝、安装垫块(地库底板、顶板、卫生间楼板,屋面结构板钢筋垫片采用定型成品构件,保证重点防水部位的钢筋保护层厚度;所有钢筋混凝土墙体必须全部采用塑胶固状垫片,在地库外墙重点区域进行加密布置)、搭拆自用架子、余料回收;成品保护、做试件、配合试验员取样送检,每工序完后必须按照项目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不得浪费钢筋,钢筋截断必须根据翻样单或遵得钢筋工长同意,施工质量应满足相关规范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要求。
4)、钢筋马凳制作安装,底板、无梁顶板区域钢筋支架制作安装焊接(如采用角钢作为支架,止水片制安焊接均包括在内),其他区域楼板钢筋使用定型化马凳,具体样式由招标人指定,投标人购买;现场其他零星工程等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钢筋的电焊连接,现场其他的埋件、零星工程等钢筋工程的制作安装,如中标方无人员或技术力量施工底板等大型钢筋支架,发包方有权安排专业电焊班组进行施工,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在后期结算中予以扣除。
5)、预埋套筒、预留插筋凿出、调直,桩头钢筋的调直工作、预留钢筋或钢筋头的切割包括均包含综合单价内
6)、操作面内的剩余钢筋及时收拢归堆并运至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工完场清;
7)、以上内容费用均包含在清单报价中,不另外增加费用。
4.2.3模板工程: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模板制作支设拆除。具体工作包括:
1)、 模板、木方由招标人提供。
2)、材料进场卸料堆码不分机械和人工;扣件清洗修理(使用过程中的修理),使用过程中由班组自己负责钢管调直;
3)、所有场内(包括从堆场到现场和建筑物之间的转运、现场内二次转运及不可预见的非机械垂直运输)垂直与水平运输、料具领退;
4)、配合项目专职测量员及工长进行测量放线(招标人提供控制线,其他线均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垂直度、轴线偏位及几何尺寸控制在规范要求以内);
5)、刷脱模剂(由投标人承担费用,禁止使用油性脱模剂)、模板制作、支设、加固、预留孔设置、补缝、拆除、临边洞口吊模,安放螺杆(投标人自购)、止水螺杆(投标人自购,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其套管、帽头,螺杆凿除、补螺杆洞(内外墙),清理模内杂物,砼浇捣时看护,爆模处理;
6)、预埋铁件、钢板止水带、橡胶止水条、遇水膨胀止水条等的安装,预埋铁件包括塔吊附墙、电梯拉杆埋件、悬挑架埋件(抱箍安装、抱箍防护盒及油漆)及施工图中标注的、及招标人要求埋设的所有埋件等;
7)、墙脚、柱脚部位的缝隙按照招标人的具体要求进行封堵,外墙、电梯井、楼梯间墙体上下层接缝处按招标人创优要求进行模板支设;
8)、卸料平台制作、安装、转换及拆除,拆除后将废料及本工种产生的垃圾清理至楼层外指定地点,工程结束后将钢管上的扣件、模板上的铁钉及砼渣子清理干净、钢管调管,并将本工种所有材料清理至楼层外指定地点按要求分类堆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9)、自备支设模板用的铁钉、扎丝、对拉螺杆、塑料套管、螺帽、堵头、山型卡、脱模剂、胶带纸等完成以上要求的模板制作支设拆除工作所需要的除模板木方以外的所有材料及机械;
10)、施工缝(包括由于实际情况而必须留设的施工缝的处理)的处理、不同标号混凝土的措施等可能用到的钢丝网拦截(含材料费),预留洞口的支设、加固、防护处理;
11)、其他为完成制作及安拆及达到招标人要求等所必需的工作;
12)、以上内容费用均包含在清单报价中,不另外增加费用。
4.2.4、架体、安全防护及安全文明工程:
脚手架工程:
落地脚手架、悬挑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架体搭拆、踢脚板加工及安装、刷油漆、铺竹笆和挂安全网(含外架竹笆、安全网绑扎用铁丝)。外架外立面立杆及伸出安全网外的钢管和剪刀撑搭拆、挑架工字钢制作(断料)、吊运、摆放、焊接、拆除;抱箍预埋或锚环预埋,钢丝绳拉环安装拆除;建筑物与架体之间挂拆安全兜网、斜挑架及斜挑网搭拆、外架阴阳角压木条;落地架、挑架按要求做硬隔离、铺拆防尘网或竹笆;2)、材料进场卸车(钢管、扣件、竹笆、安全网等自用材料)并堆码,施工现场水平、垂直转运(不分人工架子车转运及机械吊运);3)、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及维护、反复搭拆(所有电梯门洞、楼梯间、楼层水平洞口的封闭防护,含型钢洞口封堵,分坑施工分隔墙处邻边防护、地上塔楼结构边缘邻边防护(无外架),施工范围内部邻边洞口防护、卸料四周及结构高差部位的临时防护栏杆搭拆、维护(含二次及以上搭拆);4)、卸料平台搭拆(含落地卸料平台及楼层钢平台)、硬隔离架子搭拆及模板铺设;下部楼层需设置型钢挑平台,平台搭设及拆除;5)安全防护棚的搭拆,不分高度及大小,范围涉及办公区、生活区、车间等所有部位的设施(安全防护棚钢管材料甲供),临时设施防台风架子搭拆及钢丝绳拉拆,预埋件安装;6)、上人跑梯、爬梯搭拆(含钢管式或钢结构成品安装),含双侧立面防护、梯段面木板及防滑条铺设;7)、施工电梯及井架安装架子搭拆(含进料平台架子、模板或钢板铺设);临时建筑物加工棚、灯笼架搭拆(加工棚仅限钢管式架体);自行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含安全标语、横幅、宣传标语挂拆及涉及到的架体搭拆);架体、防护、踢脚板刷油漆(含人工、油漆由投标人提供);8)、结构四周、基坑四周、楼梯、支撑等临边洞口防护栏杆按公司标准化防护图集要求搭设安装并拆除。安全通道:所有采用钢管式通道,均含在综合单价以内;型钢通道包括型钢安装焊接,压型钢板安装按金结价格单独计算,上部钢管架搭设及竹笆或模板铺设,包含在综合单价内(型钢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搭设:包括安装底座(包含基础施工)、选料、挖坑(包含原土及回填土区域处理)埋杆(或搭设扫地杆)、立杆、找正、绑立杆、横杆、斜杆、打顶撑、拉铁丝、接杆、架子留门、绑护身栏杆、安放拉结点预埋件、搭拆上人跑梯、外架油漆的材料及涂刷等全部操作过程。架子工程材料上下车、除招标人现场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机具外的所有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分类并堆码到指定地点。
拆除:包括拆除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将材料分类整理、堆放等全部操作过程。架子维修(含装修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的维修)、保养、安全维修、加固、安全网维修(包括搭设好后因工程施工需要被工人拆除或解开安全网的恢复工作,因砼、砂浆污染等原因需更换的安全网)等。配合外墙等相关分包单位局部杆件的调整工作。外架用埋件的安装、拆除。
上述脚手架(现场范围内所有脚手架)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均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包干,不再另行增加费用,架体无论是否重复搭拆等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分包自身原因造成的外脚手架重复搭拆由分包自己承担。
施工区域文明施工:
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切实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楼层及加工区区域无多余材料垃圾。文明施工包括1)结构边两米以内范围的文明施工,工完场清,架体和模板木枋拆除后将材料清理至指定地点堆码,然后将建筑垃圾清扫清运至指定地点,楼层清洁移交;2)钢筋木工车间材料清理堆码、废料或其它垃圾清扫清运。3)投标人自用材料堆场材料堆码整齐;4)基坑抽排水(按基坑面积计算,抽排至后浇带封闭为止,包括水泵、皮管电箱等)、突击检查时用工;行政方面零星用工、配合临水临电用工;施工阶段安全标示牌、横幅挂拆、小型安全标示刷漆等CI标化现场用工;后期若评各种奖项涉及的文明施工配合清理用工;5)、材料归还阶段钢管扣件模板木枋等材料清理、分类堆码、配合度量钢管尺寸、扣件装袋装车、模板木枋装车等(包括施工阶段外调材料的装卸车)等;6)本工程将实行门禁制度,要求统一着装、安全帽、胸卡工本费投标人自理。由招标人统一采购发放,费用在最近一次工程款中扣除;7)办公楼、生活区的打扫不在文明施工范围内,但劳务人员需遵守劳动纪律及住宿规定,遵守《上海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进行自住区域的清洁卫生,违反规定的按总包管理有关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材料退场装卸以及退材料时钢管调直工作均由材料部门统一管理。符合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文明安全工地的要求。配合本工程符合上海市文明工地要求及顺利迎接内外部各方检查等。
4.2.5砖胎膜砌筑、粉刷工程(包工包料方式):
1)、材料(砌筑及粉刷材料投标人自购)进场装卸,配合试验人员取样送检;
2)、弹线、放线、领退料具、场内垂直与水平运输、砖块浇水、放样、竖皮数杆、挂线、选砖、筛砂、按配合比调制砂浆、机械操作清洗、清理基层、铺灰、砌筑、勾缝、基础防潮层、搭拆自用架子(不分高度,搭拆后清理至指定地点堆放),所搭设架子必须符合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清扫落地灰;清底所需机械、人工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砖胎膜砌筑过程中回土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考虑。
3)弹线、设置标筋、筛砂、按配合比调制砂浆、添加防水剂、机械操作清洗、场内垂直与水平运输、撒水湿润、修补,刷界面剂,刷水泥浆、找平、刷浆、打底、分层找平、压光压线、清扫落地灰,预留孔设置,搭拆自用架子(5米内架子自搭);所搭设架子必须符合和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2.6、金结工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由投标人承包招标人的金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及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工作,主要采取包工包机械包耗材(投标人必须自备金结加工机械,自行购买焊条、氧气、乙炔)的形式,部份分项工作视实际情况包材料及其他。各种金属构件的制作与安装必须按招标人的施工图纸要求和主管工长的要求进行作业。
4.2.7、塔吊指挥:乙方指挥人员必须持有当地政府认可的有效塔吊指挥特殊工种上岗证。工作内容包括指挥塔吊的运转、穿换钢丝绳及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等。乙方自备塔吊对讲机。
塔吊指挥所需人员数量:每台塔吊指挥人不得少于2人;
塔吊指挥每台每月包干费包括满足24小时作业的一切费用,如需24小时作业,乙方自行调节劳动力,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塔吊指挥费用按月包干,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结算。为满足现场施工要求,两家劳务队伍(如有)需互借塔吊进行物资运输,请劳务队自行协调,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4.2.8、零星工程:按图纸内容及招标人要求施工,工程量按招标人要求实际发生进行计量。
4.3工程工期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的施工布置和进度计划要求进行施工。如投标人工程与招标人所要求的进度不符,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赶工,并在两天内提出改进措施报招标人认可,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另行招募劳务队伍进行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工期延误的,投标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招标人有关损失。
投标人若中标后,应按业主及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的节点工期要求完成。
因本工程工期紧的原因,故要求投标人在节假日必须保留作业人员,以确保施工进度。若不能确保,招标人可高价聘请其他投标单位施工,按双倍价钱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并取消其后续未完工程的施工资格。(合同中明确具体工期处罚规定条款,不低于业主方工期处罚)。
1)、文明施工:施工时间至所有材料清理至招标人指定的堆场为止(包括外架材料清理)。
2)、基坑抽排水:施工时间至完工为止。
3)、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时间至所有脚手架(包括外脚手架)材料清场退完为止
4.4工程质量要求
4.4.1本工程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和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
4.4.2各分项工程必须确保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中的“合格”标准,满足华东公司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手册、华东公司防渗漏指导手册及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的所有质量要求。为保证达到上述质量标准,投标人对施工现场作业必须严格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中质量验收需遵循“三检制”,质量验收由工长、质检员签字认可后由监理进行验收,并最终通过质监站验收达到优良及优质结构标准。验收需一次通过,施工过程中若不能一次性通过,则每返工一次罚款3000元,至整改合格为止,有关款项招标人有权从投标人结算款中扣除,整改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返工的,负责赔偿招标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劳务分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经设计确认的砌体施工深化图进行施工(包括构造柱圈梁设置等)。
对于项目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施工内容,必须在项目规定时间内返工,否则有权对劳务队伍处以当月结算价的2%的处罚。
劳务队伍在正式施工前,必须先施工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施工。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招标人要求,未按招标人规定进行施工的,对应罚款明细进行相应罚款。投标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驻场质量员,并提供其资格证书。
4.5治安管理:严格按招标人公司及项目有关治安管理制度执行;
4.5.1 各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手续清楚,证件齐全(上岗证、出入证、暂住证),严禁无证上岗,私招乱雇,违章使用劳动力,并将进场人员名单汇总后送交总包备案;
4.5.2 各分包单位对进场人员要经常进行法制教育,遵守“七不准”: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不准酗酒闹事;不准损坏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准留宿,窝藏不法分子、流窜人员;不准把明火带进施工现场;不准聚众赌博;不准男女非法同居、混居,携带家属及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4.5.3 严禁偷盗施工现场的物资、设备、零件等;一经发现移交公安机关处罚,并清退出场。
4.5.4 各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服从总包现场保卫人员管理及门卫管理,进入工地大门必须出示证件(出入证);
4.5.5 各单位进入施工现场车辆必须服从总包单位门卫管理和检查,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4.5.6 严禁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电炒锅、电饭煲、煤气灶及大功率灯泡等;发现一次违章的罚款1000元并没收相应设备,二次的加倍处罚,3次的清退出场。
4.5.7 宿舍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严禁堆放各种材料、工具及制作加工用私有物品,发现一次违章的罚款1000元。
4.5.8 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情节严重,将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6安全施工
4.6.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投标人确保达到上海市文明标化工地,确保安全无事故、零伤亡。投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安全管理合同》;
4.6.2、人员进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严格遵守项目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作中每人必须配戴电子胸卡;
4.6.3、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中建三局CI形象要求统一管理。并自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或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根据中建股份《中建股安字{2019}296号》文规定,安全帽、安全带、三级配电箱由甲方统一采购、统一发放和统一管理,费用由甲方代付代扣,在最近的一次工程款中扣除。
4.6.4、投标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不得兼职,并持有效上岗证书,否则将每月5000从工程款内扣除。
4.6.6、投标人负责各级检查时所发生的临时现场清理;
4.6.7、投标人确保工人生活区无乱接电线、无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及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做饭等)等安全隐患情况出现。
4.6.8、每个班组发5至6个灭火器,每天上班时必须携带至施工作业面,做好消防管理及配合工作。
4.6.9、投标人必须配备不少于8人的普工,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分地下室 /地上主体阶段进行施工范围及责任范围的材料清理、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维护等工作普工人员数量,该部分工人应由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和调整。
普工若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则招标人有权通知其他队伍完成相关工作,费用从相关单位扣除。
4.6.10个人安全防护
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
4.6.11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区域外侧采用全封闭实体围墙,高度不小于2米。施工现场需按要求设置防护性棚架。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2000元。
4.6.12防火措施
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办公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灭火器、消火栓及专用消防给水管道,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水泵。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及存放位置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现场动火作业需经监理单位开具《动火证》,并有专人监督整个动火作业工程。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2000元。
4.6.13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应急仓库,仓库内存放为应对突发事件准备的灭火器、大功率水泵、雨衣、手电等应急物资。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2000元。
4.6.14安全作业
严禁高空坠物等所有危害到其他人身安全和损坏物品的危险行为。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
4.6.15机械设备管理
分包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施工单位质安科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塔吊碰撞事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元。
4.6.16人员管理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应当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重要岗位必须保证每周至少5天在岗并且参加工程例会,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建设单位负责人请假。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4.6.17用电安全管理
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实行三相五线制,重复接地接零保护。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施工用电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使用的一级电箱必须安排专业电工每天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贴于电箱门内侧。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3000元。
4.7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7.1、必须达到建筑施工规定的环境要求,不得产生超过国家和上海市地方规定标准要求的噪音、污水和粉尘等环境现象;
4.7.2、按照国家对工人劳动保护的规定,为特殊工种的工人配备必须的保护与保健用品,切实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
4.7.3、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确保年龄大于18周岁,小于50周岁,对于患有心脏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于高强度作业或专业作业的人员,严禁进场。若因投标人瞒报,从业人员因相关不适于相关工作疾病导致的伤亡事件,或不符合年龄要求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7.4、分包单位安排专人每天对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办公区进行保洁,不得出现生活垃圾落地,施工道路扬尘等情况。需保证施工区域内及出入口外部道路整洁,无积水、无泥土,并对破损的道路及时修复。废弃材料及时清理,不得随意丢弃。对裸露地面及时覆盖。各类材料、工具专用场地堆放整齐,不得占用施工道路。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
4.8材料供应与管理
4.8.1、投标人必须设专职材料员负责与招标人进行材料业务联系,与招标人共同验收进场材料时(指招标人提供材料和周转架料等)必须由投标人指派的专职材料员与招标人办理书面确认。
4.8.2、包工包料材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采购,但必需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且需经招标人检查验收,包工包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看护,材料丢失及损坏由投标人承担。
4.8.3、招标人仅提供如下材料:钢材(钢筋、型钢)、周转料具(钢管、扣件、铝合金模板)等A类物资。
3)除注明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外的辅材,包括但不限于:绑扎丝、电焊条、铁钉、钢钉、铁丝、脱模剂、胶管、棉纱头、防腐油、氧气、乙炔、扫帚、拖把、胶水、清洁剂、垫块、塑料筒套、护套、劳动车内外胎、钢锯及锯条、三型卡、卸扣、对拉螺杆(包括地下室外墙、人防墙及所有要求止水的剪力墙所用的止水螺杆)、螺帽、步步紧、手套、垃圾桶、塑料袋、彩条布、薄膜、安全帽、安全带、麻绳、麻袋、尼龙绳、雨衣、雨靴 、手套电焊手套、面罩、油漆刷及辊筒、钢丝刷、清洁球、粉笔、工人反光马甲、三级配电箱、碘钨灯及接头、塑料垫块或花岗岩垫块、扳手、钢丝网、收口网;
4.8.5、材料计划:由招标人提供的一般材料,投标人必须提前3-5天报送材料需用计划,主材计划必须提前10天报送,特殊材料应提前20天以上报送。并在材料进场后将相关资料(如进场验货记录)送交招标人材料部门,对投标人未及时准备的材料,招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进行配备,并将所发生的费用双倍转于投标人,从投标人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4.8.6、材料进场:甲供材料进场时,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填写《料具交接单》交付投标人,投标人签收后负责材料的使用和保管。
4.8.7、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材料用工。具体内容包括:材料上车、卸车、吊装、搬运、堆码、归还等,满足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若投标人不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工作,借故拖延、要挟招标人增加费用,招标人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投标人结算款中扣除,并将视情况处违约罚金。
4.8.10、材料的使用管理: 投标人必须节约使用材料,严格按照材料需用计划领用材料,杜绝各种形式的浪费;投标人在使用中不得随意切割或锯钢管、跳板、木模板、小钢模等周转材料,必须申请批准后方可切割。招标人按照材料消耗定额或损耗率将材料承包给投标人,具体损耗数据如下:
钢筋:以招标人现场审核的放样净用量加 0.5%的损耗为准,超过部分招标人将按采购价在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钢管:按 1%年损耗;总损耗率不超过2%
扣件:按 1.5%年损耗;总损耗率不超过4%
上下托撑: 按 0.3%年损耗
盘扣:按 1%年损耗;总损耗率不超过2 %
混凝土:不超过招标人方案净用量,除赔偿材料费用外,并需妥善处理,未能妥善处理的造成后续清理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瓷砖:总损耗率不超过3%.
招标人将按照超耗处违约罚金的原则,对乙方超耗的材料,除按原采购价赔偿外,还应追加原值30%的处违约罚金。
投标人必须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材料浪费、确保材料充分周转利用,不得随意锯断模板、木枋等材料,如因现场需要须锯断的,必须经过投标人材料负责人***
招标人有权对乙方的任何浪费材料的行为进行处罚,甲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违约罚金金额5000元/次;在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材料原价值的权利。
投标人须设专职材料员;材料到场后投标人须及时配合卸料。
4.8.11、材料退场:
周转材料退场前由投标人负清理、维修保、堆码整齐(包括钢管调直、剔除砂浆和混凝土附着物、模板和木枋表面清理、拔铁钉;钢管上扣件卸净,大钢模、碗扣、扣件、可调丝杆、快拆头等的调直及维修维护工作等)。达到招标人要求后,向招标人办理移交手续。
投标人负责材料退场时的材料保养、堆码、装车。若投标人无故拖延怠工,或以此要求增加费用,招标人将委托其他劳务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投标人结算款中扣除,并将视情况处以1000元/次处违约罚金。
材料退场时,投标人应指派负责人***
所有进场材料,办理了交接手续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材料盈亏结算。对不符合招标人质量管理要求的材料,应进行维修并达到要求后退还,否则,应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4.8.12、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投标人已领用的各类材料时,投标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完书面移交手续后,其他分包单位才能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材料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4.8.13、周转架料的赔偿价格为钢管,扣件,扣件螺栓。(全部按市场价)
4.8.14、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提供的旧模板、旧木枋等材料进行清理、拔钉、上车、卸车、搬运、堆码、维修、刷油漆等工作,投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增加任何费用,也不得与招标人发生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
4.9成品保护的要求
模板工程的成品保护:模板支模成型后应及时将多余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浇筑砼时必须有专人进行看模加固,检查予留予埋的情况及时调整。
钢筋的成品保护:钢筋加工制作后的成品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并派人看护发料,钢筋按图绑扎成型后将多余钢筋清理到车间重新利用,不得在已完成的钢筋面上任意践踏,堆置重物,以免钢筋变形。
对其它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保护,因保护不当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分包单位有责任对自己及其它专业单位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如遇到对自己施工产生影响的其它专业单位的成品、半成品等,需提前沟通协调,不得擅自破坏。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埋设的市政管线、窨井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给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在施工中应采取措施对已知的外部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进行保护,确保其不受损坏。
违反本条款情况,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单次额外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0元。
4.10现场管理要求
4.10.1、投标人承诺服从总包管理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招标人现场负责人***
4.10.2、根据招标人的施工要求,投标人负责组织人员进场,投标单位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实行“实名制”,进场人员必须持居民身份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证件,否则因施工人员证件不足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投标人进场后必须向招标人报送施工人员花名册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
4.10.3、进入现场的投标人人员应进行遵纪守法及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材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有不法行为,招标人有权采取教育、罚款、开除等处罚措施,情况严重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10.4、投标人现场人员必须保持相对的稳定,出入现场要佩带招标人统一使用的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宿舍;现场办公室规定只有劳务队伍的管理者可以进入,其他人员未得通知不得随意进入;
4.10.5、做好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现场物件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4.10.6、投标人必须在指定的生活区内居住就餐,不得私自在外租借房屋居住。如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将以每次1000元/次处罚。
4.10.7、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否则处以2000元/次处罚。
4.10.8、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项目经理、技术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劳务管理员且必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投标书中必须上报管理人员名单及配置情况。没有配置到位的项目将每月从工程款内扣除,暂定5000元每月。投标人需在投标时先熟悉工程情况再报价,一经报价及确定单价后,不得再以不熟悉工程情况提出单价索赔。
投标人员体检统一由招标人组织,投标人承担费用。
4.10.9、标识标牌
施工现场及临时生活区、办公区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各种标识、标牌、标语及警示标志。办公室内设置各种人员职责、管理制度等标牌。
凡有缺漏,单项处以罚金人民币500元。
4.10.10其他
1)分包单位应熟悉各类相关规范及水务、环保、交警、城管、路政、消防、卫生防疫、派出所、规划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对于因分包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的经济处罚,除分包单位自行承担外,总包单位将对分包单位处以不少于处罚金额的额外处罚。
2)分包单位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建筑材料,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实施。对于违反本条款,尚未完成隐蔽施工的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经完成隐蔽施工或检测结构不合格的情况,施工单位除无条件返工外,额外处以罚金人民币50000元。
3)资料同步管理:施工过程中所有需分包单位编制、上报的资料必须与工程的实际进度同步、及时,并且真实有效。所有由分包单位保存的资料不得丢失。直到竣工备案及建设单位资料归档全部完成。违反本条款情况,单次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元
4.11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若为招标人合格分包商名册中的劳务分包商,已按要求统一缴纳了履约保证金的,不再需要缴纳。
第五条 投标报价要求
5.1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所有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签发的施工图纸,技术指令单计算实际完成工作量.
5.2报价依据:投标人应了解工程实际情况,按照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今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为借口而要求额外增加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供投标人参考),结算时投标人不得以工程量的增减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变更综合单价;本工程图纸还未下发,请投标人考虑工程开工时间延期、基础与主体施工间隔时间长等影响因素, 今后不得以以上因素为借口而要求调价或额外增加费用;
5.3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所有内容需发生的费用及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塔吊由招标人提供、其余施工工艺所需机械由投标人自行准备且其施工费用包含在单价中)、管理费、技术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利润、劳保费、施工配合费、暂住证费、成品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不可预见费(包括房屋租赁,水电费,交通费等)等;植筋等相关检测工作由中标人完成,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税金和规费)在中标人报价时应考虑该在综合单价内,中标人须按招标文件、合同、清单及现场要求施工工序进行施工,若有未施工工序,招标人将扣除未施工部分工程款项。
5.4税金:清单单价中应包含除增值税外的所有税费(含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含在综合单价中(人工费税率3%)。必须按照上海市的相关要求执行,包括劳务合同的备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制度。
5.5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承包人签发的实际施工图纸为计算依据,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计量规则 进行计量,合同签定后,所有的政策性调价和市场风险因素均不再调整。
5.6上述报价应以满足本招标技术要求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程、验收标准要求为前提。
5.7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文件格式填报或打印投标报价清单,任何未报价的项目及空白栏,其所需费用视作已综合考虑在其他项目的价款或工程单价中,中标人不得另外索取费用。若投标人认为项目有遗漏的,也可自行补充。
第六条 承包工程的结算方式:
6.1、工程采用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辅助材料及机械设备;投标人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工程量结算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外,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合同外单价按招投标人双方协商确定。
6.2、中标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工具费、配合费、装卸费、运输费、文明施工费、进出场费、措施费、办证费、服装费、劳保费、保险费、管理费、质量管理增加费、安全管理增加费、利润、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及民扰导致的窝工因素等,中标后不再做任何调整;其中:
1)、所有木工单价中均包括铁钉、铁丝、钢丝网、钢板网、螺帽、螺杆及止水螺杆、步步紧、套管、山型卡、模板制作加工机械及小型工具费、螺杆割除、螺杆洞修补、放线及放大线配合等的费用;
2)、所有钢筋绑扎单价均包扎丝、直螺纹套筒供应安装、钢筋加工及其机械、垫块制安(含塑料垫块或花岗岩垫块费用)、钢筋搭接焊、钢筋对焊、电渣压力焊、钢筋支架及钢筋马凳制作安装焊接等费用;
3)、砼浇筑单价内均已包含振动机、振动棒、铁锹等机械及工具费,含泵管安拆费等费用;
4)、本工程将实行门禁制度,要求统一着装、胸卡等由发包方统一配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所有材料的场内运输及二次转运(不论是人工还是机械转运)、堆码、装卸车费用以及人员的窝工费用;
6)、为满足质量、工期、施工便利或其他因素要求而采用的技术措施;为确保冬、雨季施工期间正常施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作任何调整;
7)、履约期间发生的任何窝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冬季确实无法施工时,投标人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并征得招标人同意后可调剂施工人员,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内。
8)、施工期间工完场清的清扫用工、CI标化现场用工;迎接突击检查发生的用工;
9)、搅拌机的操作和保养、安拆、清扫、清洁用工以及安装搅拌机所需要的临设施工;
10)、由于投标人失误所造成的返工,投标人应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追究因投标人失误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
11)、工程整改期及工程保修期内发生的以及在工程交验时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所有配合用工;
1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交纳的费用;
6.4、砼工程量以预算量为准;
6.5、施工过程中发生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投标人已领用的各类材料时,投标人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办理完书面移交手续后,其他分包单位才能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材料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周转架料的赔偿价格为钢管 9 元/m,扣件 6元/只,扣件螺栓 0.8 元/套,盘扣6000元/吨(有物),盘扣7400元/吨(无物),木枋 2200 元/m3, 模板 38元/m2(黑模按48元/m2)。(全部按市场价)
6.6、本工程将实行门禁制度,要求统一着装、胸卡工本费投标人自理,安全帽由招标人统一购买费用投标人由投标人承担;
6.7、本工程工人宿舍中标方必须保证住宿率不低于6人/间,如低于6人/间,则发包方有权按照800元/间·月从中标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工人宿舍空调由中标方提供,空调限时使用,电费由招标人支付。如发现中标单位人员私拉乱接,发包方有权对违规操作人员清除出场,并视违章情节对中标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
6.8、 招标人支付中标人任何款项均以收到建设单位相应工程款为前提,具体付款节点如下: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在中标人工完场清且满足文明施工的条件下,招标人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已完合格工程量75%的进度款。
3)全部工作内容完成且办理完结算后12个月内付至95%;以上付款均需以业主已向总承包人支付相应款项且劳务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及为前提;招标人预留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为贰年),扣除保修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尾款,尾款付清后,投标人必须出具“劳务人员所有工资均已付清”承诺书给招标人。
6.9、双方互见互谅,取得一致的前提下,可延期付款,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6.10、投标人每次领取工程款时应提供当月中标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领款签字原件一份。如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同时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可以拒绝支付工程款。
6.1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人工资的发放进行监督,中标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如出现因中标人拖欠工人工资发生纠纷或引起工人停工闹事或上访等,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承担5000元/次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在未得到乙方中标人认可的情况下直接从所欠中标人的工程款中优先支付中标人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时,中标人承担因发放工人工资自身违约而导致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招标人的处罚等一切责任,招标人保留视中标人违约情况解除合同的权利。
6.12、投标人乙方承诺:投标人应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建设方付款滞后或因招标人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招标人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投标人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放弃向招标人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
6.13招标人将不定期对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检查中实测质量在70-80分的,给予1万元/次进行处罚;70分以下的给予2万元/次进行处罚。

第七条 投标须知
7.1投标文件的编制:
7.1.1投标函(需加盖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理)
7.1.2投标书(见附件)
7.1.3工程量清单报价预算书(格式自理)
7.1.4分项人工单价表(格式自理)
7.1.5承诺书(需加盖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印章)
7.1.6施工方案(包括质量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安排、工程施工用机械设备和人员的合理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有专项的架设工具,周转材料节约措施及奖罚细则、生活管理要求等)
7.1.8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7.1.9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安全总监、质量总监、专业施工员、拟派施工班组长一览表及其资质、上岗证,企业有关资质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企业红章,一式三份)及荣誉证书资料复印件。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人图纸会审,对于图纸问题必须在施工前一周提出,如由该原因引起的返工及窝工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招标人有权索赔因此造成的损失。
7.2招标人以清单工程量方式招标的,投标应向招标人领取工程量清单。
7.3投标文件两份,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密封日期、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一枚,2019年 月 日 时前送达上海浦东新区金桥路1389号金桥大厦8楼上海经理部工程部(张想姣:18701762544)。
7.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A4纸打印。
7.5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如果有问题需招标人解释和答疑的,应在开标会议前 3 天,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质疑提出书面解答,书面解答作为招标文件附加内容同时送达各投标人。
第八条 开标须知
8.2开标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8.2.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或未按时送达的;
8.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和承诺书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的;
8.2.3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出入或不完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第九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商务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9.2本工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并评出中标人。
9.2.1综合评价,即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对各投标文件在投标报价、施工组织,人员安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量打分排定名次,原则上最高得分的第一标。
9.2.2其他评标方法
9.2.3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2.4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劳务合同。
9.4本招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劳务管理中心。









第十条 罚款明细
罚款明细
现场施工垃圾清理不及时 限期清理 500元/处
垃圾清理时,未预先洒水 停工整改至完成 500元/处
劳务人员未刷门禁卡出入工地   100元/人/次
劳务人员从工地大门出入工地   1000元/人/次
访客未履行进场手续出入工地   1000元/人/次
参观团未经招标人项目经理同意,私自进入工地   10000元/次
投标人未履行进场手续出入工地,私自进入工地   2000元/辆
客车/货车所载人员未履行进场手续出入工地   1000元/人/次
现场管理不利,造成材料、设备丢失或损坏 限期补货或修复 5000元/次
在政府部门的检查中由于投标人问题受到通报批评   50000元/次
由于投标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工程正常进行   50000元/次
由于投标人原因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200000元
投标人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无故不在现场   3000元/人·天
工程管理人员不及时到位 限期到位 1000元/人
违反现场各种规章制度   1000元/次
会议(含现场检查)无故迟到   100元/分钟
会议(含现场检查)无故缺席   2000元/次
对招标人指令、会议决议执行不利,经一次或多次督促仍未完成 限期完成 1000~10000元/次
未按要求设置标志标识 停工整改至完成 200元/处
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停工整改至完成 200元/处
现场施工垃圾清理不及时 限期清理 500元/处
浪费施工水源、电源   5000元/次
墙面乱涂乱画 限期清理 200元/处
施工现场有烟头 限期清理 100元/个
施工现场有吸烟者   5000元/人
施工现场有大小便 限期清理 500元/处
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 限期整改 500元/次
施工通道/作业面无照明 限期整改 500元/次
施工人员不带安全帽   200元/人
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   500元/人
临时电线拖地乱接 限期整改 500元/次
出现跑水现象造成损失的 现场整改 1000元/次并赔偿损失
作业人员向楼外扔杂物及倾倒垃圾   5000元/次
未按半成品、成品保护细则进行半成品、成品保护 限期完成 300元/次
损坏已完半成品、成品 限期修复 600元/次
成品保护不力,造成各类设备外观污染   2000 /处·次
施工现场焚烧垃圾   10000元/次
施工至现场或道路尘土飞扬   2000元/次
现场材料未进行覆盖 限期覆盖 200元/处
因投标人原因出现重大结构质量问题 限期整改 100000元/次
投标人对招标人指出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并回复 限期整改 5000元/次
因投标人结构质量问题影响其他分包施工 限期整改 3000元/天
未发现明显的图纸错误,造成返工 限期整改 5000元/次
甲供材料、设备提量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期拖延和材料浪费 扣除投标人材料设备管理费的20% 浪费部分双倍赔偿
现场物品丢失或损坏,未按要求补齐或修复的 限期整改 10000元/日历日
未能履行招标人协调管理义务,造成其他分包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限期协调 5000元/次
















附件一
投 标 书

致: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经考察现场并根据贵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青浦区徐泾镇蟠龙“城中村”地块改造项目新建公共绿地及地下车库工程中采用综合单价法的报价方式的基础上,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清单,并愿以此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并承担工程完工后的保修义务。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承包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并保证按合同规定的节点工期交付全部工程。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杜绝伤亡事故;确保施工现场达到上海安全文明标准;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承诺,并对此承担责任。
我方承诺按贵司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履行本工程的应尽义务。
我方同意我方投标书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招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在签署合同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契约。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盖章):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报名地址:https://mall.yzw.cn/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