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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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七彩灵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七彩灵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
关键词: | 农业 拖车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安吉七彩灵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安吉七彩灵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拖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19-156B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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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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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及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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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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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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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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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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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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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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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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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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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专用车辆生产厂商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车辆在工信部备案证明;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专用车辆销售能力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车辆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书或品牌授权书或品牌经销证明,并同时提供投标车辆在工信部备案证明;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获取/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邮寄资料报名应事先联系代理公司。
2、招标文件获取/发售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云鸿东路68-70号)。
3、标书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7日上午09:00时。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安吉县人民政府灵峰街道办事处七号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40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帐 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4、投标人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C、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5、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7、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七彩灵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秋 联系电话:0572-5223073 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灵峰街道办事处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