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康桥镇健身苑点设施更新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桥镇健身苑点设施更新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22-18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H2019-01-180)
3、预算编号:01-19Z0114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康桥镇辖区内13个健身苑点118件健身器材进行整体更新,对其余点位零星损坏的111件健身器材进行更换,并铺设塑胶场地521.7平方米。(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详见七、其他事项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740000.00元(国库资金:7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购买国货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1-0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14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网上报名无须上传报名资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07 17:00:00至2019-11-14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1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18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www.zfcg.sh.gov.cn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成路850号B1层B04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叁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持报价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康桥镇辖区内13个健身苑点健身器材更新和其余点位的健身器材更换服务,基础工程满足铺设条件要求后10天内完成塑胶场地铺设服务。1、本公告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4日止。2、本项目电子版本免费提供,纸质标书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光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315 |
邮编: |
201206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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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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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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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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