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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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8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局**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案卷保管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案卷保管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J**-***-***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 |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案卷保管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案卷保管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SJ19-126-181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智能案卷保管柜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分局基层所队案管组配备智能案卷保管柜的供货、安装等相关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9.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业务一处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编号:BSJ19-126-181HW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业务一处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局西街273号安助置业东楼一层第二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开户名: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78350012935
项目负责人***
电 话:010-83277284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转载无效。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提供的服务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3.本项目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