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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中心医院采购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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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7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7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中心医院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鹤峰县中心医院拟采购一批进口设备,采购预算金额为(6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鄂财函[2016]9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鹤峰县中心医院和恩施州财政局。

采购人

鹤峰县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容美镇城墙路18号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理由

1.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2.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

√3.其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产品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数量

小计

1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

60万元

1套

60万元

预算金额

60万元

原因阐述

详见政府采购进口论证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详见政府采购进口论证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专家名单(姓名,职称,单位)

详见政府采购进口论证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表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采购单位:鹤峰县中心医院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恩施州财政局(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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