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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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02 |
招标代理: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无标题文档 **煤业物资公司应急救援中心供液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业物资公司应急救援中心供液消防车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 |
关键词: | 消防车 急救 |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备注 |
1 |
20000736 |
一般特种车辆-通用 |
辆 |
1 |
矿山救护总队装备科 |
|
2.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
2.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神华宁夏煤业集团应急救援中心。
2.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运行正常付30%,留10%质保金1年。
2.5支付形式:电汇或承兑汇票。
2.6质保期:整车质保期1年;动力总成(发动机、变速器、水泵、驱动桥等)质保期3年;所有不锈钢罐及管路质保期15年;电、气控制元件质保期5年;液压系统元件质保期3年。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有能力履行采购标的要求和提供采购标的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商;
2)提供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一份供液消防车的销售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
3)须满足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60%,运行正常付30%,留10%质保金1年。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 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 |
*** | 750004 |
联系人*** | *** |
电 话: | 0951-6970424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附件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