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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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6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为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加强我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年*****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项目,通过第三方组织对我区四家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作为发放机构运营补贴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区养老机构第三方评估 *、服务对 |
为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政策,加强我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2019年扬州市江都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身体状况评估项目,通过第三方组织对我区四家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作为发放机构运营补贴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养老机构第三方评估
2、服务对象: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3、应标单位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和专业执行团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具备采购单位提出的专业方面资质要求(见竞标项目要求说明);
(6)在参加竞争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
(7)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实施机构特殊资质要求:
应标机构应有不少于1名的专职工作人员,并有从事相关服务工作经验(民政业务研究等);
优先条件:有实施养老机构第三方评估项目的经验,有1名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最高限价:3万元
6、项目内容:评估四家养老服务机构2019年入住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并统计入住时间。
7、评估方式:
(1)针对目前在院的老年人,根据民政部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行业标准》评估判定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并登记入住时间。
(2)针对目前已不在院的老年人,通过机构登记材料,收费证明等方式判断老年人在院时的自理能力及入住时间。
8、应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应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9、应标文件送达时限:2019年11月15日17时前送到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207室(新都北路8号)。
10、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16日10时
11、开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三楼会议室(新都北路8号)
12、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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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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