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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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交通设施 拖车 道路 路 |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CGSHZJ-2019-N000200
三.采购项目名称:市区道路清障拖车及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市区道路清障拖车服务项目 |
1 |
批 |
680 |
市区道路清障拖车服务项目 |
||
2 |
市区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
1 |
批 |
282 |
市区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2013】11号《关于加强市区道路清障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同意公安部门组建道路交通保障中心,并提供在市区二环以内的道路清障拖车等服务。为此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于2013年成立,从2014年开始提供道路清障及设施维护服务。其次,绍兴市城区内目前为止,只有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具备承接道路清障拖车服务和交通设施设施维护服务的能力。今年市财政局分别安排680万和282万元,用于向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购买市区道路清障拖车及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考虑到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及交管局采购清障拖车及交通设施维护服务的便利性,结合预算经费节约程度,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倪永春 |
高级工程师 |
绍兴市档案馆 |
2 |
张瑜 |
高级工程师 |
华汇设计集团 |
3 |
钱月芳 |
高级工程师 |
黄酒集团 |
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2013】11号会议纪要精神,为加强道路清堵及加强交通设施管理,成立了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由公安部门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2014年开始提供道路清障拖车服务和交通设施维护服务。其次,绍兴市城区内目前为止,只有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具备承接道路清障拖车服务和交通设施设施维护服务的能力。
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五款,(一)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五)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鉴于以上情况,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区道路清障拖车及交通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向绍兴市明日交通设施维护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