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7 |
---|---|
地 区: | 浙江省 |
公示简要说明:方案包括甬舟一体化建设行动的背景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举措等,以及重点事项、重点任务分工等内容。
一、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111523991097
三、 采购项目名称: 编制《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编制 | 1 | 300000 | 项 | 方案包括甬舟一体化建设行动的背景基础、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举措等,以及重点事项、重点任务分工等内容。 |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宁波舟山一体化是2019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三大一体化”(杭绍甬一体化、甬舟一体化、嘉湖一体化)之一,是浙江省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举措之一。2019年省人代会上,省委书记车俊在参加舟山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舟山要发挥独特优势,找准定位路径,加强研究谋划,主动与宁波沟通对接,在港口、产业等各个方面加强区域合作,实现抱团发展,错位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为更好的发挥舟山在甬舟一体化的作用,特开展《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编制工作。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成立于1985年,是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五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之一,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全省谋划重大战略、研究发展规划、推进重点项目,在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建院32年来,共承担完成6000多项各类咨询任务。聚焦事关浙江长远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研究,不少资政建言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所采纳;参与了浙江省从“七五”计划到“十三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和各类规划编制;承担了大量政府投资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以及国家重点扶持产业项目的咨询评估工作。目前,拥有一支由140余人组成的多学科、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队伍,其中业务一线人员中拥有高级职称的占60%以上,博、硕士近百名,注册咨询工程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占50%,已形成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三位一体”的链式咨询特色优势。《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由该院编制,在一体化研究方面,拥有较为明显的经验优势和丰富的资源,并且对舟山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熟悉,承接了舟山十四五发展基本思路研究等大量舟山相关领域的规划和课题研究,能够保证本项目按期、高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编制。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425号瑞祺大厦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叶劲松 | 副县处级领导 |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张力 | 调研员 |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陈丽君 | 高级经济师 | 舟山市经济建设规划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编制涉及领域专业性、系统性、前瞻性强,要求项目供应商对宁波舟山一体化建设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因《宁波舟山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执笔单位为省发展规划院,《舟山市推进甬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拟请省发展规划院编制,本次采购涉及的规划编制单位拥有较明显的经验优势,能确保省委、省政府精神传达的一致性和延续性,保证本研究项目按期完成,故建议由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