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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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丽水市 |
内 容: | ****/**/* “两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 ***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湖”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投资[****]***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局统筹安排 ,已落实。招标人为***旧城改造有限 |
关键词: | 设计 |
“两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9 11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两湖”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投资[2019]392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局统筹安排 ,已落实。招标人为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两湖”景观提升工程位于丽水市区东部,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91912平方米(含水体面积200669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成绿地面积152004平方米、硬质铺装38639平方米、景观水池500平方米、配套建设公厕面积100平方米、停车场1000平方米、高空步道、景观桥2座、景观挡墙、廊桥等及相配套的给排水、电气、消防等附属工程改造提升。工程估算投资9497万元。 2.2 招标范围 “两湖”景观提升工程设计(E)-采购(P)-施工(C)总承包。具体细化为:①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苗木等的采购;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④工程验收。负责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⑤工程移交;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⑦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⑧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EPC单位提供以上服务,服务费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涉及项目招标人应缴纳或支付的费用由招标人支付)。 2.3 工期要求 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其中2019年12月16日前必须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编制及上报(必须满足审查要求),2020年1月6日前必须完成施工图编制与上报(必须满足审查要求), 2020年1月20日前必须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并开工,2020年7月30日前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综合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 3.6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1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止,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 分至 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 )。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ssggzy.com)上发布。 7 其他 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公告发出时间: 2019年11月6日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2019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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