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XZC-G-20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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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9.11.06 |
截止日期: | 2019.11.27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依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受*****局***分局委托,对警用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委托,对警用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警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ZC-G-2019-18
2、招标内容: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1 |
警用询问审讯室办公设备等 |
一批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预算金额:582305元
4、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12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8:5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上午9:00
9、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新建路旱西北巷(原柳溪街小学院内大楼3层,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邮编:030009
招标程序咨询人:余涛、张锐
联系电话***
11、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
联系人:徐小钧主任联系电话***
12、信息发布
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信息查询网址: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
13、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4、报名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否则无法发布中标、成交公告。由于未注册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