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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青峰镇龙王坪村、清河村、八里扁村产业路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6 标签: 湖北省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6
截止日期:2019.11.14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 **青峰镇龙王坪村、**村、八里扁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省**财政局下达的房财采计〔****〕****号计划函及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要求,**************分公司受**青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房县青峰镇龙王坪村、清河村、八里扁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房县财政局下达的房财采计〔2019〕1612号计划函及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受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相关工程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191612

2、采购项目名称:房县青峰镇龙王坪村、清河村、八里扁村产业路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龙王坪村产业路硬化1.8公里、2.5米宽、18cm厚,清河村产业路硬化0.8公里、2.5公里宽、18cm厚,八里扁村产业路硬化1公里、2.5米宽、18cm厚。

4、采购预算单价:100元/m2,采购预算总价90万元。

5、工  期:90日历天。

6、工程地点:房县青峰镇。

7、质量目标:合格。

8、工程结算:工程量据实结算,付款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进行登记,并提供拟派参加本项目的项目班子人员一体化信息平台的详细截图,并加盖公章。

3、信用及其他要求

(1)企业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2)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须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报名。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核验原件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1)、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需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2)、营业执照;3)、企业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竞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8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房县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0号恒通大厦8楼)

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上午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房县青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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