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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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常州市 |
标的名称 | 新景花苑45幢乙单元202室 | 标的编号 | 32040120191030543006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11-6 9: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11-19 17: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止。 |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坐落 | 新景花苑45幢乙单元202室 | ||
房屋权证建筑面积(㎡) | 85.23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宗地面积352.37(共用) | |
使用期限 | 2087年8月3日止 | 权利性质 | 安置房/ 出让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房屋结构 | 钢混 | |
所在层数 | 2层/12层 | 房屋户型 | ||
租赁情况 | 无 | 抵押情况 | 无 |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配备电梯 | 有 | |
欠费情况 | 本次竞价标的如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物业等费用),在标的交付前相关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 | |||
配套、环境、交通等 | 房产所在小区东至龙六路,南至河,西至云台山路,北至运河路。小区周边超市、菜场、医院、学校、银行、公园配套设施齐全;周边公交线路有B13、19路;附近有新桥镇中心幼儿园、新桥镇实验小学、新桥第二小学、新桥中学、北郊中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常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8月28日 | |||
评估价(元) | 801300 | |||
其他事项说明 | 1.水电齐全。部分房屋可能存在渗漏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承担修理费用。请意向竞买人在看房时,认真查验,谨慎选择。 2.竞价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不调整标的交易价款。 3.转让方不保证竞价标的有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4.竞价标的均以展示的实际状况为准,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对竞价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竞买人需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人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
注册地址 | ||
转让行为批准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批准文件名称 |
竞买人资格条件 |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2.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3.竞买人参与项目时,应实名注册成为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sp.changzhou.gov.cn/czggzy)会员(国有产权),按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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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元) | 801300.00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 1.本次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则上予以一次性付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款可按成交价的97%结算。 2.如资金不足可通过银行商业贷款方式支付,要求买受人为自然人,竞买人在报名前应确保其贷款资格已通过银行审核,首付款比例按银行有关房贷要求规定执行,但最少不得低于成交款40%。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前往银行了解个人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否则成交后因贷款不成功导致违约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推荐贷款银行: 苏州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联系人*** 中国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联系人*** 华夏银行常州新北支行,联系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常州市分行,联系人*** 3.竞价成交后,一次性付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银行贷款的买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付款。逾期付款,将由买受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每天按成交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4.贷款付款的买受人应持续督促银行放贷,并确保余款于取得权证之日起90日内交入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账,买受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5.银行贷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价标的成交价为含增值税价。 7.成交款缴纳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62863609666666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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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70000.00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2019年11月19日17时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 ||
处置方式 | 1.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抵扣房款,须在《资产交割书》签署完毕且标的过户完成后退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后,买受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2)成交后,买受人不支付成交价款或者未按期支付首付款、服务费的; (3)买受人因自身原因贷款不成功导致违约的。 3.买受人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转让方有权视作买受人放弃标的。买受人放弃或视作放弃标的,该标的可再次竞价,如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违约买受人补足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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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1.标的过户: (1)买受人应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成交价款(需银行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与转让方共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本次竞价的房产过户,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中介机构协助办理,买受人无需另行支付过户代办费用。 (3)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买受人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4)转让方已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在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另行向转让方支付。 (5)转让方房产过户联系人:杨女士;地址:*** 2.标的交割: (1)房屋成交款(含贷款部分)及服务费全部付清、房产过户完成,买受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后,由物业公司配合验房。 (2)买受人凭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费用的缴费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房产交割手续,签署《资产交割书》。 |
*** | 现场展示 | 1.时间: 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9日17时00分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统一组织查看) 2.地点: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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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2019年11月6日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9日17时00分 | |||
报名手续 | 1.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交易平台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2.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中心不提供竞价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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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标的可通过房屋居间人进行竞买; 2.竞买人如通过居间人参与标的竞买的,该居间人须为与中心签定合作协议的居间人; 3.本标的除中心收取的服务费外,居间人不得向竞买人收取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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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 | 0.30万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11月20日9:55-2019年11月21日9:55 | 延时竞价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交易价款的 1.2 %,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向买受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服务费缴纳账户: 户名: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2050162863609888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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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 0519-85588173 | ||
技术支持 | 0519-8558821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单位地址 | 常州市锦绣路1-1号623室 | |||
其他 | 传真0519-85588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