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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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1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刘府镇席岗村村内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兹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宸源建设工程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一.招标条件:
2018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刘府镇席岗村村内道路工程已批准建设,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38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兹邀请以下单位前来投标:1、安徽明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合肥宸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安徽奕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刘府镇。
2、建设规模:2018年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刘府镇席岗村村内道路工程。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程控制价:人民币叁拾壹万捌仟肆佰陆拾柒元零叁分(¥318467.03元);
4、发包价:[工程招标控制价×(1-10%)]即¥286620.33元。发包价即是合同价,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签证增减工程量除外)。
5、付款方式:(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方可退还(无息)。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随机抽取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开标时须手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标书中同样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5:0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刘府镇人民政府(章)代理机构:安徽鑫达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章)
联 系 人:张镇长 联系人***
电 话:13866937651 电话:***
2019年11月6日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