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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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3 |
地 区: | 株洲市 |
内 容: | 公告预览 *****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谈判公告 受*****局的委托,**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 |
醴陵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谈判公告
受醴陵市公安局的委托,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其醴陵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19)000271
3、采购代理编号:ZZTC-LLCG-2019-26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1 |
醴陵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 |
1项 |
2915143.0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醴陵市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配套项目(“两所”地下连接通道、内围墙工程、建设隔离墙) |
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
质量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执行 |
1、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30日历天。 2、付款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是( ) |
是(√) |
|
否(√) |
否(√)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表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7)近3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必须是合法、依法进行服务的投标人,且具有本次采购相关的服务能力。
(4)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提交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在有效期内);拟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拟任施工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文件;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6、近 3 年内,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11月13日17时00分,递交地点: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醴陵市国瓷一号19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地点为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醴陵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株洲天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人***
电 话:18073307789 电 话:18607336117
地 址:醴陵市醴陵大道 地 址:醴陵市国瓷一号19楼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