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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6 标签: 河南省招标 郑州市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6
截止日期:2019.11.11
地 区:郑州市
内 容:公告 **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ZB*******)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 **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LZB*******),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LZB201966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HLZB201966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垃圾清运项目,共3365.261立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潜在的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1月06日09时00分00秒---2019年1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HLZB—2019665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道路垃圾土方清运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垃圾清运项目,共3365.261立方,每立方70元,共计235568元。

2.2项目编号:HLZB-2019665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金牛路(花园路-中州大道)垃圾清运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6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生产和经营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①提供书面声明;②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潜在的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 招标文件的出售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 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验原件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壹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地址:***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经开第六大街交叉口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B座510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  话:0371-65692107

地  址:花园路8号

 

采购代理: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371-56816689    15517528298

联系地址***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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