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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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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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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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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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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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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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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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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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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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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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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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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稳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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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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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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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万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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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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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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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项目地点
本项目的地点:北京市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计划下达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 单位负责人***
(四)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六) 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七) 投标人或制造商近三年内(2016年9月1日起至今)做过同等规模以上的相关产品或工程,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和关键内容页等)。
(八)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九) 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十) 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如根据规定无需满足上述合格投标人的资格,则应符合国家对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且保证相关说明内容的真实性。
(十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09:00\u201411:30,14:30\u2014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三)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01。
(四)发售方式: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提交报名资料或线上提交报名资料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1. 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携带下述报名资料在发售时间到达发售地点,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2. 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将下述报名资料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bj@chinapsp.cn),由我司工作人员审核后予以通过。
(五)报名资料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排列)的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投标人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u201C下载中心\u201D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报名信息后打印。
2.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①如非\u201C多证合一\u201D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5. 提供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格式详见附件)。
6. 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7. 提供近三年内(2016年9月1日起至今)做过同等规模以上的相关产品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和关键内容页等)。
(六)《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报名。
(七)具体汇款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9550880212380600134
(一) 投标开始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01会议室。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一)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1号楼15A01会议室。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u201C采购项目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u20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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