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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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2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太原市 |
内 容: | **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应急工具采购项目(包*:自救装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受**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高速公路分公司的委托,对**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应急工具采购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路 |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应急工具采购项目(包2:自救装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的委托,对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应急工具采购项目组织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应急工具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C-SXZB-2019H076
2.3采购内容及范围: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所需应急工具采购,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中供货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4包号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2个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包2:自救装置
序号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个 |
1300 |
233800元 |
|
2 |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
个 |
450 |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供货能力;
3.2供应商近3年(2016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类似业绩;
3.3供应商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6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4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供应商应为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报价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所有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
4.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太航宾馆西楼五层会议室(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28号);
5.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代表出席。
6.公告发布媒体:本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忻州高速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hcsxfgs@126.com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
地 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区南中环街529号B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忻州南高速公路分公司路产维护部招采中心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忻州高速收费站院内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