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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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7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木渎镇雨污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一期工程一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渎镇雨污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一期工程一标段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经发(****)**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木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 |
木渎镇雨污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一期工程一标段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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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渎镇雨污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一期工程一标段已由其他(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木政审经发(2019)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木渎镇 规模:本工程为雨污分流达标示范区建设工程,共分花苑新村、陶家村、花苑三村、沈巷村、汾湖小区、林欣苑、藏书片区、神斧片区、国瑞片区9个区域,合同估算价约826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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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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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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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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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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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680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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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渎镇雨污分流改造达标示范区一期工程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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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污分流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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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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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工程(须含管径不小于600mm的排水管道,自来水厂及污水厂业绩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6年1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05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7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 资格审查合格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管道工程(须含管径不小于600mm的排水管道,自来水厂及污水厂业绩除外),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6年11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三)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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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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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木渎新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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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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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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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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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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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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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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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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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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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zyz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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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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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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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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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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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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