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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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6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发布时间:****-**-** 编号:**-**-**A-****-D-B*****C** 比选时间:****年**月**日**时**分 所属地区:** 本招标项目为 *****局智能警务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A-****-D-B*****C**, 招标人为**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9-11-05
编号:02-06-04A-2019-D-B15056C01
比选时间:2019年11月26日09时30分
所属地区:宁波
本招标项目为 宁波市公安局智能警务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 02-06-04A-2019-D-B15056C01, 招标人为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 招标内容:
宁波市公安局智能警务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建设120个新建标准亭、LED屏、人脸MAC一体机、监控球机、室内半球、可视化对讲、网络设备等。包括设备采购(设备10年质保)、集成。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24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 项目建设工期: 要求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60个警务亭验收,2020年10月30日前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如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完工期少于要求天数的,按投标人承诺执行)。
1.5 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选取1个供应商。
2.1 资格条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国内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参选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含)以上(分支机构参加参选的,授权法人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2 单位负责人***
2.3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05日17时00分至2019年11月11日11时00分。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邮件发送报名相关信息(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
报名审核人:霍平平,联系电话***
4.1.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0.00)整。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如下: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70000),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付要求:
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相关费用:
银行转账,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号:3110910037671915056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七古登路208号建华文创园B1座401-2。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需提供U盘,内含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意: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样品。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http://)、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http://www.zjrcinfo.com/index.aspx)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标人: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报名审核人:霍平平
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招标师:罗仲夏
联系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融创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