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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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1 |
招标业主: | 南通市公安局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钢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竞谈公告(二次招标) **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 **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钢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通安 |
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钢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竞谈公告(二次招标)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
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钢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全钢防静电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NTJD-2019-09-27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总预算:7万元
五、项目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供货及安装。
六、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全钢有边防静电地板规格600*600*30mm)的检测报告。
5、谈判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全钢有边防静电地板规格600*600*30mm)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7、谈判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8、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谈判,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八部分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竞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视情公布在南通市公安局网。
(二)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元)。
2、谈判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不接受以其他方式提供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查验(不得密封在响应文件中)。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采购单位发出的为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的为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1日14时00分整。
2、谈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69号1号楼六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新通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 系 人:严建飞 联系电话***
邮 箱:45317304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