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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吊车采购公告(第一包)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常州市招标 吊车招标 平台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5
截止日期:2019.11.13
地 区:常州市
内 容: 我公司接受***龙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龙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吊车采购项目进
关键词: 吊车 平台
 
招标公告正文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吊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190134-01

1.2项目名称: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吊车采购

1.3货物名称:共分为两个包次,其中第一包为14T吊车/1台,第二包为5T吊车/1台(采购规格详见采购文件)

1.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1.5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1.6其它: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共92万元,其中第一包60万元,第二包32万元。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必须是所投吊车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准,时间优先者可参加本项目)。

4.3如意向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或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及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4.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9本项目各包次可兼投兼中。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9:00至2019年11月10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每包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第一包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第二包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6: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时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6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8.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时

8.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2楼206会议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其他说明

9.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采购人采购管理决策机构已批准,本项目开标时如有2家意向供应商可直接转入询比采购方式继续进行;如只有1家供应商可直接转入单源直接采购继续进行 。

9.2如转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9.3如转入单源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单源直接采购、多源直接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中心

地    址:鹤岗市兴山区昊通汽车产业园

联 系 人***

电    话:19804683761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7200180、872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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