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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清湖街道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5 标签: 浙江省招标 衢州市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5
截止日期:2019.11.13
招标代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衢州市
内 容: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清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清湖街道****-****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JLD-ZFCG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2019年11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委托,现就江山市清湖街道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JLD-ZFCG-201916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吨)

最高单价(元)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江山市清湖街道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实施采购项目

 450

750

34

 清湖街道范围内枯死、病死、濒死松树清理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4.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网上获取、现场获取均可。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200(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八、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1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九、谈判地址:***

十、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根据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谈判保证金(元):0元。

十一、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③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人员的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服务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其他事项

4.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确定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2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采购代理服务费、评委评审费、场地使用费(共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未成功进行再次采购的,按具体增加采购次数,每次增加600元费用计算。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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