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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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6 |
招标代理: |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受***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_****_*****-JH** |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_2019_0524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数量 |
北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1项 |
采购用途 |
用于北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调查服务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一包至第十二包: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加强对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接触危害人群、产生危害水平等情况监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结构调整,北京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为掌握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等现状,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2019年到2020年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调查工作。 第一包监测84家单位、第二包监测60家单位、第三包监测57家单位、第四包监测45家单位、第五包监测60家单位、第六包监测65家单位、第七包监测49家单位、第八包监测58家单位、第九包监测61家单位、第十包监测70家单位、第十一包监测60家单位、第十二包监测51家单位。 第十三包: 为摸清北京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基本现状,结合北京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行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调查,了解掌握职业病危害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此项目是为开展专项调查而进行的宣传和培训服务。 |
招标项目性质: |
国内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
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947万元。 第一包:105万元 第二包:75万元 第三包:71.25万元 第四包:56.25万元 第五包:75万元 第六包:81.25万元 第七包:61.25万元 第八包:72.5万元 第九包:76.25万元 第十包:87.5万元 第十一包:75万元 第十二包:63.75万元 第十三包:47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无不良记录(查询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提供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以上资质,即具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1.化工、石化及医药;2、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3、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等。取得北京市或国家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所投标全部检测内容和所需的检测标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11-05 09:00 至 2019-11-12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71号506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6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11-26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1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
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服务不得拆分。本项目本次招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并以此类推。
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媒体
3、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www.bitc.cc),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