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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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商务车 |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1辆7座商务车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WY-2019110451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1辆7座商务车 |
1 |
辆 |
35万元 |
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本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为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11月4日至2019 年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最迟领取时间为开标前一天09:00,之后时间不再允许);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04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注:1、按照政采云平台对入驻供应商收取技术服务费的相关规定,投标保证金包含政采云平台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具体标准及收退方式详见政采云平台收费公示“政采云国企采购平台2019年度收费标准(温州)https://rule.zcygov.cn/web/site_1/2019/08/30/3448.html”
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其他事项:
1、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购买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
4、政采云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技术服务费,请在合同签订前缴款。
收费标准:(一)不涉及合同金额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费500元/件;(二)涉及合同金额的采购项目,根据合同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收费:中标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500元收取;100万元以上:万分之五(0.5‰),以8000元封顶。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219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年11月4日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就1辆7座商务车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11:00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87号龙湾建设总部大厦1602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2295974@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伟业造价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