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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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丹山镇人民政府罗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丹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丹山镇丹 |
关键词: | 政府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罗高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2201900030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04 17:00 |
采购人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丹山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丹山镇丹回路94号,联系方式*** |
*** | 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2层A08号,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温先生,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9.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4、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自身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截图日期为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中任一时间);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磋商时需要提供)(原件); 6、法定代表人或/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7、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1-05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1-11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经办人员持下列证件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2层A08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2层A08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1-15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1-15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2层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1-15 10: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资阳市雁江区外环路西三段139号1号楼2层评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1.金 额:40000元,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足额缴纳。2.交款方式:银行转账。3.收款单位: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资阳分行银行账号:6000 1500 0005 334.交款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日17: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5.供应商应将保函复印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或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或加盖采购代理机构财务专用章的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注:保证金转账账户需为本单位对公账户且转账时需注明“丹山罗高村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2000865 |
采购品目名称 | 公路工程施工 |
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为:乙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 成交供应商 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另需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需求论证费3000元。 |
备注 | 本项目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管理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电话:*** |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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