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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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反向竞价单编号 | 2019110155596339 | 采购目录 | 其他输入输出设备,显示设备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19-11-07 10: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9-11-08 1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确认:由系统自动确认满足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竞价要求,并且符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
商品类目 | 品牌型号或服务 | 数量 | 起拍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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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参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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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540000.00 |
送货方式 | 自行配送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杭州市 滨江区 浦沿街道 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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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 1、校方将邀请专家协助验收,如有与采购需求不符的一律换货;第二次验收仍不符的,项目整体退货,并追究赔偿责任。 2、因项目需在原基础上改造,确认成交后三天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不小于1㎡的LED屏幕样品至现场测试。测试不通过或未测试的,取消成交资格,并取消合同。 3、签订合同时提供LED显示产品的3C、FCC认证证书(清晰复印件);合格证书(原件)。 4、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项目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 5、整体质保期3年,供应商出具保修承诺函 6、履约保证金2.5%,合同签订时打入校方账户,项目验收通过后退还(不计息) 7、意向供应商报价前须至现场踏勘;未踏勘报价的,视为接受校方所有施工要求。踏勘联系人***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增项及联系单,校方要求的除外。 9、本项目中的场地改造不单独报价,改造费含入设备报价中。 10、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报价含旧设施拆除入库、垃圾清运、墙面复原、必要零配件、运输搬运、税金等一切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