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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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万铭企业管理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9201900012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04 16:44 |
采购人 |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万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申请人已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取得《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现金发售,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验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购买公开招标文件。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11-05 09:00到2019-11-11 17: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万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 |
*** | 2019-11-26 10:00 |
开标时间 | 2019-11-26 10:00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万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 |
*** | 成都市万铭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预算金额(元) | 452130000 |
招标文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项目名称: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沐川县新城区,东侧为交通街,西侧为沐溪河,北侧为棚改小区,南侧为龙门溪路。 2.2采购内容:项目实施机构拟与社会资本合作,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本次采购内容即为上述社会资本。 2.3建设规模: 2.3.1场馆建设 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按功能分为五个单体,大剧院、多功能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配套用房,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共49907㎡。其中:(1)地上建筑面积30117㎡,包括大剧院,多功能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2)地下建筑面积19790㎡。 2.3.2景观绿化工程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绿化植物、景观小品,运用不同的空间组合,将自然环境、都市休闲等融为一体,形成具有特色的户外空间游览体系,重点体现出当前时代下景观绿化的理念。绿化面积23985㎡,道路及广场面积33778㎡。 2.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2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71万元,占总投资的77.57%;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80万元,占总投资的9.24%;基本预备费1962万元,占总投资的4.34%,征地拆迁费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85%。未列明的费用由社会资本方垫资,经审计后纳入项目总投资。若需对本项目总投资进行适当调整,经采购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一致,可对项目总投资作适当调整。 2.5项目全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6 采购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县属国有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5%股权,县属国有企业持有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政府方以现金或实物出资,双方按此比例出资到位。 本项目总投资45213万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9043万元(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9043万元,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不能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需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位1000万项目资本金,90日内到位3000万项目资本金(含已到位的1000万项目资本金),剩余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进度需要陆续到位,政府方出资到位不晚于社会资本。建设资金缺口3617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筹集,政府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以多种形式为社会资本方融资缺口部分提供增信措施,但不提供政府背书、财政担保、土地抵押等担保方式。 本项目设计必须按照采购人已审定的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完善并经过采购人最终审查通过认可。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
PPP项目标识 | 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不限定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1.项目名称: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PPP项目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沐川县新城区,东侧为交通街,西侧为沐溪河,北侧为棚改小区,南侧为龙门溪路。 2.2采购内容:项目实施机构拟与社会资本合作,由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本次采购内容即为上述社会资本。 2.3建设规模: 2.3.1场馆建设 沐川县文化艺术中心按功能分为五个单体,大剧院、多功能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和配套用房,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共49907㎡。其中:(1)地上建筑面积30117㎡,包括大剧院,多功能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2)地下建筑面积19790㎡。 2.3.2景观绿化工程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用不同的绿化植物、景观小品,运用不同的空间组合,将自然环境、都市休闲等融为一体,形成具有特色的户外空间游览体系,重点体现出当前时代下景观绿化的理念。绿化面积23985㎡,道路及广场面积33778㎡。 2.4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2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71万元,占总投资的77.57%;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180万元,占总投资的9.24%;基本预备费1962万元,占总投资的4.34%,征地拆迁费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85%。未列明的费用由社会资本方垫资,经审计后纳入项目总投资。若需对本项目总投资进行适当调整,经采购人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协商一致,可对项目总投资作适当调整。 2.5项目全生命周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2.6 采购人:沐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实施本项目,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县属国有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社会资本方持有项目公司95%股权,县属国有企业持有项目公司5%股权,社会资本方以现金出资,政府方以现金或实物出资,双方按此比例出资到位。 本项目总投资45213万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9043万元(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9043万元,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不能为债务性资金。社会资本方需在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位1000万项目资本金,90日内到位3000万项目资本金(含已到位的1000万项目资本金),剩余项目资本金按照项目进度需要陆续到位,政府方出资到位不晚于社会资本。建设资金缺口3617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筹集,政府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在政策、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以多种形式为社会资本方融资缺口部分提供增信措施,但不提供政府背书、财政担保、土地抵押等担保方式。 本项目设计必须按照采购人已审定的方案和施工图进行完善并经过采购人最终审查通过认可。 |
有无考察或标前答疑 | 否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无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沐川县人民政府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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