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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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25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Q******-***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DQ201911-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已由长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18]3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申请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一标段: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m2,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污水能力1000吨。
2.3招标范围:
一标段: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图工程:土方、围墙、道路、绿化;调节池及水解酸化池土建;CAST生化池土建;污泥贮池土建。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长岭县长岭环城工业集中区化工产业集中区内,东至空地,西至203国道,南至空地,北至居民住房(距居民住房约500米)。
2.5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30日。
2.6 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项目经理(或总监)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申请人可于2019年11月04日至2019年11月0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投标单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至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住建局二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一标段: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住建局二楼)会议室。
5.2逾期或未能按时抵达指定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霍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鼎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长岭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处扫黑除恶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