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
截止日期: | 2019.11.25 |
地 区: | 肇庆市 |
内 容: | **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交通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年**高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理*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 ** |
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19- 2020年肇庆高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
一、
|
采购项目编号:
|
441201-1-201910-018-0019
|
||||||||
二、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 2020年肇庆高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
||||||||
三、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10000000.00
|
||||||||
四、
|
采购数量:
|
1项
|
||||||||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策采购政策)
|
||||||||||
项目内容:2019- 2020年肇庆高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中转站管理市场化运作项目
数量:1项 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最高投标限价:¥1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备注: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详见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 2.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
||||||||||
六、 供应商资格
|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 (2)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栏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在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该信用信息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无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04日 9:00 起至 2019年11月11日17:30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到(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25日 15:00
|
||||||||
九、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
||||||||
十、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5日 15:00
|
||||||||
十一、 |
开标地点: |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
||||||||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11-04 至2019-11-08 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二) |
||||||||||
采购代理机构:
|
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邮编:
|
526060
|
|||||||
(三) |
||||||||||
采购人:
|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
|
地址:***
|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邮编:
|
526238
|
|||||||
发布人:
|
||||||||||
发布时间:
|
2019年11月0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