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受玉门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玉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兰州华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甘肃程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兰州宜元中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MYGCG-2019-094
二、采购内容:玉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验监管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表)
三、预算金额:¥58000.00元(大写:伍万捌仟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投标人需上传对本项目的货物质量承诺函等相关资料;
4、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须上传对本项目的报价清单;
6、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于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7时3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17时30分。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内和合同条款上所列采购招标范围、内容及按期交付业主即可正常使用的全部费用。
5、中标单位提供产品随货(1)出厂合格证;(2)使用说明书;(3)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4)产品“三包”凭证。配置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负责处理并无偿更换。交货时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配置和增加某种附加条件,拖延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6.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有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7.交 货 期:自签订合同20日历天,具体的交货时间和其他事项由招标人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玉门市公安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
2、代理机构: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联系人:孙亚男 联系电话***
地 址:玉门市新市区体育馆对面(饮马嘉园101号商铺)
注: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采购招标平台,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询价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永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酒泉分公司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