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 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并打印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后任意一时间段。(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④ 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受委托者到场需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