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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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国采{2019}70号采购计划文号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市曹桥金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19-068(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采购内容及数量(本项目为一个标项):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原平湖农药厂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
1 |
项 |
60.0 |
详细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
60.0 |
/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供应商;
(2)拟派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4日起至2019年11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
5.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后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采购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磋商文件费或至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和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组织机构可按照磋商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5日09时0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西梯),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15日09时00分在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4楼西梯)磋商,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ph.jxzbtb.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平湖市曹桥金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
投诉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