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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冬季车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1.04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19.11.04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 一、招标条件 **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冬季车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号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新区城*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关键词: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ZJYZFJL2019-10-22

 

 

一、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冬季车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9-087号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冬季车库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卫处冬季车库租赁服务;

 

 

2.3采购范围:暖库位置要在高新区范围内,距离高新环卫处不超过1公里;暖库使用面积至少2500平方米以上,高度4.5米以上;暖库必须要两个以上大型库门,库门高度要4.5米以上,宽度3.5米以上;暖库必须具有独立的水、电设备,消防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4采购预算:60万元;

 

 

2.5 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

 

 

2.6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库房所有权或经营权等相关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企业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经营者)及法人(经营者)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提供库房所有权或经营权等相关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五洲国际A座702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5.3须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付手续费(含邮费)200元。在收到招标文件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东街3330号吉林省国家广告产业园2号楼3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交远洲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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