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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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13 |
地 区: | 浙江省 |
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17〕86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及《长兴县县级政府管理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办发〔2015〕71号)、关于印发《长兴县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办法(试行)》的通知(长乡振办〔2019〕6号)等规定,现就长兴县小浦镇2019-2022年度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能力完成
本项目的投标人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ZJJWCG-2019-089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兴县小浦镇2019-2022年度村级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2.存放单位:小浦镇11个行政村
3.存放期限:闲置资金超过100万且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采用定期存放:存放期限为3个月及以上;村级闲置资金额度及时间未达到以上标准的采取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到银行:存放期限以存放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4.项目服务期限暂定3年;
5.本次招标中标银行数量:1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村级集体资金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长兴县内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责任;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投标银行须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地址:
1.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长兴县金荣大厦19楼1916室。
3.售价: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县支行负责人***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提供在长兴县内分支机构的清单一份(格式自拟);
6.人民银行长兴支行上一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
7.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上级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复印件);
8.参与投标银行若为总行或长兴县支行,须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复印件);
9.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上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格认定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认定。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3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1月13日14:30时在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本项目招标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人: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慈主任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