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镇2019年度冬春生活救助燃煤采购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SYZ20191030
板桥镇2019年度冬春生活救助燃煤采购项目,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决定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括:
1.1板桥镇2019年度冬春生活救助燃煤采购项目,主要技术参数:发热值≥6500大卡/千克,挥发分 ≤37.00%、全硫≤1.00%、灰分≤25.00%、煤粉含量≤20%、磷含量≤0.100%、氯含量≤0.150%、 砷含量≤20μg/g、汞含量≤0.250μg/g、氟含量≤200μg/g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1.2招标控制价:每吨/840元整;
1.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1.4供货地址:***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6货物符合参数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2.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本次报价的经营范围(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煤炭生产或销售);
2.3供应商应提供所投(煤、炭)由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近期符合煤炭环保标准检验报告;
2.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5根据相关规定采购人分别邀请:临泽县祥舜煤场(李宗俭)、临泽县旺源煤场(张晓明)、临泽县小沙窝煤场(张希明)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应按照要求递交拟参与项目的报价清单;
4.供应商提供所投(煤、炭)由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近期符合煤炭环保标准检验报告;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提交至采购人。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19年11月4日16:00分至2019年11月6日16:00。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临泽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蒋冬梅 电话:***
2.代理机构:甘肃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晓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