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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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8 |
招标业主: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 |
地 区: | 福州市 |
内 容: | ****年配电室**、**、**驻点配电站房标准化标识大修 谈判公告 *.采购条件 采购人“*************供电公司”委托“*************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年配电室**、 |
关键词: | 电站 |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接受有兴趣的供应(服务)商(以下简称“参与供应(服务)商”)就2019年配电室晋安、仓山、马尾驻点配电站房标准化标识大修 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2.参与供应(服务)商资质业绩要求
详见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方式一: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报名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4日17:00前在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在线购买标书,售卖网址:http://z.esgcc.com.cn。(购买请先查看专区左下角---操作指南),按照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售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10-95598-1-8(工作时间9:00-11:30,14:00-17:30);负责解答应答人在国网商城在线招投标专区注册、报名和购买标书过程中的问题。
3.2 报名方式二:电子邮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4日17:00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报名登记表(盖章)(此两样材料缺一不可)发送电子邮件***
报名登记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应答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3.3 未按本采购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不收取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费用。
截止报名前2小时尚未收到采购文件邮件请联系:小肖、小高18060590576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纸质应答文件(包括报价应答文件、技术商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截标时间,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4.2 未送达或者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的所有谈判公告、答疑内容、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以及其它变更通知等有关通知均在招标网(网址:http:///)与国网商城招投标专区(网址:http://z.esgcc.com.cn/)上公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新港道4号福州供电公司旧大楼三层313室
邮 编:350000
联 系 人:小肖、小高
电 话:18060590576
传 真:/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附表1: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 |
资格业绩要求 |
应答截止时间 |
1 |
FZFW2019GJT100008 |
2019年配电室晋安、仓山、马尾驻点配电站房标准化标识大修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基础信息含股东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等)(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承修、承试四级及以上; 5、服务商须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时间止,已完成过至少 2 个单项合同不少于 100万元的配电工程施工或配电站(变电站)规范化工程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服务类项目转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施工类项目劳务分包合同、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不认定为业绩); 6、能够提供 6 %增值税专用发票; 7、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相符的许可经营; 8、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服务商;或者被评为不合格服务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9、应答服务商近三年内(至公告截止日)在国内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无涉及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10、应答服务商近一年内(至公告截止日)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11、单位负责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3、项目负责人*** 14、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15、应答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应答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应答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应答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应答人,应答无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