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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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1.01 |
招标业主: | 大连交通大学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拟对““**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人:**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 采 |
关键词: | 有轨电车 电车 |
“大连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拟对““大连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连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
采购内容:为“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置换制动系统。
二、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本次采购是对“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置换制动系统,因车辆需要进行大修或更换,才能保障车辆及行车安全。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为“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置换制动系统项目。
“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的制动系统是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项目定制开发的,适用于目前有轨电车的制动系统,是车辆安全行驶的核心系统,此产品与其他同类电车项目不一致,需要单独设计制造,内部的组装零部件都为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独家设计,与其他同类企业不一致,如果用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会给正常车辆的运营带来不可预期风险,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只能从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情形。
现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是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四、拟采购供应商: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现将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意见及专家论证意见向潜在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0月31日起至2019年11月07日16:00止。
五、公示期限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558-7号,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411-83608842-123、117,传真:***
采购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地址:***
六、专家对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采购人 |
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人”牌有轨电车制动系统采购项目 |
论证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
专家论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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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购的内容是为“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置换制动系统项目。 “大连人”牌有轨电车的制动系统是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为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电车项目定制开发的,适用于目前有轨电车的制动系统,是车辆安全行驶的核心系统,此产品与其他同类电车项目不一致,需要单独设计制造,内部的组装零部件都为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独家设计,与其他同类企业不一致,如果用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会给正常车辆的运营带来不可预期风险,影响车辆的行驶安全。因此只有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没有其他供应商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只能从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情形。 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并由青岛思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货物。专家小组成员: 孙在信 大连交通大学 董四辉 大连交通大学 李士勇 大连工业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