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新区老港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备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3)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老港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21-17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Z0076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关于乡村规划的相关要求,对老港镇郊野单元(村庄)进行规划研究,在深入调研老港镇郊野单元现状情况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要求,明确镇域范围的定位与规模,开展郊野单元(村庄)区域规划、农村居住点规划、风貌整治和近期建设规划几大方面的规划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服务需求书)。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采购人指定时间内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600000.00元(国库资金:26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0-3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07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0-31 16:00:00至2019-11-07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人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请于公告时间内,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被授权代表人前往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进行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包件,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1-2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1-20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一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一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2)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并密封。(3)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在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当面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www.zfcg.sh.gov.cn。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听悦路333号一楼会议室会议室。磋商文件(电子及纸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以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送达的,均将拒绝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1302 |
邮编: |
201399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